5月4號,《荊州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獲得市政府同意,從2016年元月起開始實施。那么,相比之前,這次“大病保險”新政將給我們帶來哪些實際的變化呢?
變化一:大病保險保障對象增加
大病保險的參保對象由原來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參保人員,增加了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意味著你只要參加上面三種任何一種醫保,都能享受大病保險。
荊州市人社局醫保科科長謝夢姣介紹,以前城鎮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參加大病保險,每年要交80塊錢,現在不用交了,大病保險資金統一從醫保基金里面劃撥。
變化二: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提高
醫保參保人員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所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經過基本醫療按規定支付以后,一年內累計支出在報銷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險給予部分補償。
謝科長說,以前起付標準為8000元,現在提高為1.2萬元,一個保險年度內,每名參保患者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金額。
變化三: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提高
一個保險年度內,符合大病保險保障范圍的個人負擔費用,采用累計計算,分段報銷,按次結算。在計算大病保險個人累計負擔金額時,將扣除貧困患者當年享受的醫療救助額度。
謝科長告訴記者,1.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部分賠付55%,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部分賠付65%,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5萬。
據悉,根據大病保險新政,對于經過基本醫保報銷和大病保險賠付后個人負擔仍然過重的患者、精準扶貧對象和無錢棄醫貧困人員等困難群體還將實施精準幫扶,大病保險的全面實施能有效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鄂ICP備2020021375號-2
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190)
備案號:42010602003527
今日湖北網版權所有
技術支持:湖北報網新聞傳媒有限公司
舉報電話:027-88568010
運維監督:1330719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