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對防疫重點企業的財稅支持。
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并可按月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對承擔疫情防控運輸任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加強對防疫重點企業專項金融信貸支持。
(三)加強信貸紓困。16日降息之后,釋放出5400億元,原來已經14000億金融支持。
免收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變更登記、異議登記費。
各政策性銀行要主動對接3500億元專項信貸額度,對制造業、外貿、春耕備耕和生豬生產產業鏈上的中小微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繼續開展小微企業“百萬千億金惠工程”“首貸專項行動”和“百行進萬企”融資對接活動,力爭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
引導金融機構定向發放低息貸款支持個體工商戶。豐富融資產品,探索推行應急訂單貸、技改支持貸、應急資金循環貸等多種靈活適時的金融產品。
(四)支持企業直接融資。
國家、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有上市意向的,優先納入我省上市后備“金種子”“銀種子”“科創板種子”企業名單,進行重點輔導培育。
(五)加強融資擔保支持。
政府采購中標的中小企業可以憑政府采購合同直接向合作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無需提供任何形式擔保,合作金融機構提供利率優惠和綠色通道。建立完善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對單戶1000萬元以內或國家規定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省再擔保集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貸款銀行和地方政府按規定比例分擔風險。
(六)對擴大融資的金融機構給予激勵支持。
(七)階段性減免稅負。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免征全省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征收的增值稅。
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2020年度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準,可依法減征或者免征。
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八)降低用工成本。
自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省各類參保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已繳納的按程序退抵;按規定執行減半征收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政策。
自3月1日起,中小微企業可連續6個月按3%的標準繳納住房公積金。
(九)降低用電用氣用水成本。
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執行支持性兩部制電價政策,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和減容(暫停)期限;除高耗能行業外,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價格5%。
6月30日前,中小微企業工業用水、用天然氣價格按基準價下調10%。
(十)降低物流成本。
疫情結束到2020年底,在原優惠政策基礎上,對二類ETC貨車給予應交通行費22%的優惠,對三類ETC貨車給予應交通行費14%的優惠。6月30日前,減半收取鐵路保價、集裝箱延期使用、貨車滯留等費用。
(十一)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
鼓勵疫情期間各類市場主體發展載體減免承租企業房租。疫情期間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和產業園區等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
(十二)加強省內就業服務。
(十三)加強外出務工服務。
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重要勞務輸入地區的密切聯系,提供“點對點、一站式”服務。
(十四)加強大眾創業支持。
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對符合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300萬元的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的,由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對返鄉創業人員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正常經營6個月及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扶持創業補貼。
(十五)創造更多就業崗位。
統籌使用事業單位編制,公開招聘一批鄉村教師、醫生、社會工作者充實基層服務力量,繼續組織實施好“三支一扶”和“西部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
鼓勵各地設立鄉村保潔員、水管員、護路員、生態護林員、災害信息員等公益性崗位,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
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十六)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十七)抓好穩鏈補鏈強鏈。
統籌推進重點企業和產業鏈配套企業復工復產,幫助解決原材料供應、上下游協作等問題。加強各級各類政府出資產業基金統籌,圍繞重點產業建立救助機制,加大傳統產業技改升級力度,防止產業萎縮或產業鏈遷移。
圍繞疫情催生的新需求,支持大數據、物聯網、5G、人工智能等新業態、新技術企業在社會治理、疫情防控、無人物流、遠程辦公等領域集成創新和發展壯大。針對疫情防控期間暴露的產業鏈短板,支持醫用防護物資、診療檢測等行業加快發展。
(十八)大力提振消費。
“危中尋機”大力推動線上消費,大力支持發展生鮮電商、在線診療、線上教育、網絡視頻、數字娛樂、無接觸配送等“宅經濟”“云生活”消費新模式。協調網絡通信運營商及楚天云、長江云等云平臺為企業提供3—6個月的免費云上辦公服務和提速服務。對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80%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穩定汽車大宗消費,鼓勵各地出臺在充電電費、停車費以及自用充電樁建設等使用環節支持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綜合性補貼政策。
(十九)穩定外經貿發展。
(二十)加大投資力度補短板。
建立重大項目周調度機制,加快推進上半年875個擬新開工億元以上重大項目、195個10億元以上重大項目有序開工。及時制定新開工重大項目三個月滾動計劃,制定在建項目復工、新項目開工推進方案。加強公共衛生服務、應急物資保障、防災減災、老舊小區改造、交通物流、5G網絡、數據中心、醫廢處置等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的謀劃建設,建立三年滾動建設項目庫。抓緊物資儲備體系和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在鄂西北、鄂東南、鄂西南建設3個省級應急救援基地。對2020年省重點項目投資計劃進行調整,新增相關領域100個補短板項目。
(二十一)加大資金投入和要素保障。
積極爭取擴大我省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規模。全年爭取發行300億元企業債券。與國開行、農發行建立補短板穩投資專項融資機制。鼓勵信用優良企業發行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
(二十二)全力擴大招商引資。
針對疫情暴露的短板和促進發展的需要,廣泛開展“最美逆行湖北”招商引資活動,鼓勵湖北校友、武漢校友、楚商企業家開展“資智回荊楚”行動。
(二十三)做好農資農機服務保障。
(二十四)抓好重點農產品生產供應。
落實好人民銀行關于專項再貸款、支農支小再貼現政策,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下調至2.5%。推廣“農擔信用貸”,對于農業新型經營主體300萬元以內、省級及省級以上龍頭企業500萬元以內貸款項目,實行免抵押信用貸款,降低擔保費率至0.5%。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將養殖場戶貸款貼息補助范圍由年出欄5000頭以上調整為500頭以上。省財政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補助企業鮮蛋收儲。
(二十五)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
(二十六)加強群眾基本生活保障。
對因離鄂通道管控滯留湖北的生活困難的外地人員繼續實施兜底保障。加快落實價格臨時補貼政策,建立迅速發放機制。
(二十七)加強企業精準幫扶。
開展“萬名干部進萬企下萬村”活動,各地要組織服務企業工作隊,網格化、全覆蓋地宣傳政策、了解情況、解決困難,增強企業信心。
(二十八)優化審批服務。
(二十九)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適當放寬企業資質維持期限,對企業資質有效期滿、因疫情原因未能辦理維持手續的,自動延期至疫情結束;需繼續辦理生產經營許可事項的,準予其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辦理延期手續。
(三十)加強經濟運行監測調控。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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