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檢察機關依法對魏民洲、劉善橋、陳旭提起公訴
近日,湖南、河南、廣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魏民洲涉嫌受賄案,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原副主席劉善橋涉嫌受賄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魏民洲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魏民洲利用其擔任中共陜西省委常委、秘書長、中共西安市委書記、陜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原副主席劉善橋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河南省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善橋利用其擔任湖北省黃岡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黃岡市委書記、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旭利用其擔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中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另據正義網訊:
原標題: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善橋被訴 被曝曾突擊提拔60名干部
正義網北京5月7日電(劉帆)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近日,河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原副主席劉善橋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劉善橋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后移送河南省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善橋利用其擔任湖北省黃岡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黃岡市委書記、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系十八大后湖北省第三位落馬省部級官員
2017年6月26日,新華社發布消息稱,劉善橋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7月12日,新華社再次發布消息,據中央組織部有關負責人證實,劉善橋涉嫌嚴重違紀,中央已決定免去其領導職務,現正在按程序辦理。9月18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稱,劉善橋嚴重違紀被“雙開”。
經查,劉善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17年9月2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劉善橋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據媒體報道,劉善橋是十八大后湖北省第三位被查的省部級官員,在其之前,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和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先后落馬。
2015年4月17日,陳柏槐因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2015年12月9日,郭有明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舉報離開黃岡前突擊提拔60名處級干部
公開資料顯示,劉善橋生于1956年11月,從2013年年初開始擔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一職。此前,他曾在隨州市、宜城市、棗陽市、襄樊市、黃岡市等5個地市工作,其中,劉善橋在隨州市和黃岡市工作的時間最長。
有媒體報道,劉善橋由黃岡市委書記調任湖北省政協副主席不久,就不斷有人實名舉報其在黃岡任職時的問題,指稱其賣官、重用親信,離開黃岡前突擊提拔60名處級干部。
劉善橋還曾公開表示自己“愛學習”,自己每天晚上堅持學習一個小時。“我是農村長大的,從辦事員干起,到村長、副鄉長、鄉長、鄉黨委書記、副縣長,一直干到市長,在農村基層崗位上工作了30年,我覺得不斷學習不斷提高對一個基層干部太重要了。”他還介紹過自己的學習方法:“我有4個本子,讀書筆記本、學習心得本、工作筆記本、數字典型本。”
然而,這位自稱“愛學習”的官員,卻忽略了一項最重要的學習——黨紀黨規。
劉善橋簡歷
劉善橋,男,1956年11月生,漢族,湖北隨州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7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5年08月至1979年04月,任隨縣高城公社中學教師、廣播站辦事員、企管站會計、辦公室辦事員。
1979年04月至1984年03月,先后任隨縣高城公社團委副書記,團縣委辦事員、副書記、書記。
1984年03月至1990年01月,任隨州市南郊辦事處、尚市鎮黨委書記(其間: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在襄樊市委黨校大專班脫產學習)。
1990年01月至1994年11月,任隨州市副市長。
1994年11月至1996年08月,任宜城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6年08月至1997年01月,任棗陽市委書記。
1997年01月至1998年04月,任棗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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