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十堰一男子在給客戶傳了一張色情圖片后,接到一個自稱是網警的男子的電話,稱其行為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要被刑拘。男子一通求情后,對方開出了2萬元的“罰單”,男子給其匯款4000元后,才發現被騙了。
男子陳某是十堰城區一公司的業務員,平時為聯絡感情,經常通過QQ或者微信與客戶聊天。
5日上午,一位客戶給陳某發了一張色情圖片,然后陳某將這張色情圖片傳給了另外一位客戶。
發送圖片后不久,陳某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一家網絡公司的工作人員,稱陳某剛剛給客戶發送色情圖片的行為涉嫌違法,警方已經聯系了他們公司,要求陳某立即向警方自首。
這個電話把陳某嚇得不輕,正在他猶豫著要不要去自首時,又一個陌生電話打了過來。對方自稱是北京市公安局的網警張警官,他詳細地把陳某給客戶發色情圖片的過程描述了一遍,并稱陳某的行為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依照相關法律,要對其刑事拘留。
“一旦被刑事拘留,不僅會丟了工作,而且以后在朋友和家人面前也抬不起頭了。”想到這里,陳某立即央求“張警官”通融一下。
聽了陳某的求情后,“張警官”稱可以考慮,因為陳某傳播的色情圖片數量有限,且沒有以盈利為目的,符合從輕處罰的條件,因此只要陳某繳納一定的罰款,就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聽了“張警官”的話,陳某稍稍松了一口氣。緊接著,“張警官”表示陳某需要繳納2萬元罰款,才能免予刑事處罰。因陳某的銀行卡上只有4000元,他掛斷電話后立即朝“張警官”提供的賬號上打款4000元。之后,陳某又找好朋友趙某借錢,在趙某的一再追問下,陳某道出了實情。趙某聽后立即表示陳某應該是遇到了騙子,當即催促陳某撥打了報警電話。
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任何情況下,警方都不會在電話里辦案,也不會要求案件當事人向警方提供的賬戶上打款,凡是提此類要求的都是詐騙。市民遇到類似情況,如果拿不準,請直接撥打110報警,讓民警幫你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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