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男子為慶祝公司搬家,居然放鞭炮慶祝。最終,該男子被警方罰款200元。
38歲的男子陳某是一家企業的業主,之前一直在外地經商。為了方便照顧家里,陳某前不久返回家鄉,并將公司搬回了十堰。
日前,陳某為慶祝公司正式搬遷到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龍門工業園內的新辦公樓,將前年公司項目部辦公室內存放的一掛鞭炮拿出來,在公司大門口空地上進行燃放。
陳某違規燃放鞭炮的行為被正在巡邏的白浪路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隨后,民警將陳某傳喚到派出所。民警調查后了解到,因陳某近幾年都在外省,剛從外地回來,還不知道十堰市城區的禁鞭規定。鑒于這種情況,民警當場對其宣傳了禁鞭規定和批評教育,并根據相關規定,依法給予陳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陳某表示以后將嚴格遵守禁鞭規定,爭做良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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