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荊門市漳河新區雙喜街道雙仙村二組李家灣一堰塘蘆葦堆發生火災,消防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發現,蘆葦塘火勢正隨風向在快速向周邊草地蔓延,已有多處著火點,現場過火面積約800平方米。經過30分鐘的處置,現場火勢被成功撲滅,未造成人員傷亡。經調查,該火災系陳某(男,33歲,雙喜街道雙仙村人)途徑此處時,順手將未掐滅的煙頭扔進長滿蘆葦的干涸堰塘中引起火災,火災造成大面積蘆葦、草坪被燒毀。
(荊門市消防救援人員正在滅火 徐飛翔拍攝)
(火災被撲滅后現場 徐飛翔拍攝)
(現場過火面積全景 徐飛翔拍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該行為已構成過失引起火災的違法行為,陳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漳河新區消防救援大隊根據《火災事故調查規定》第四十二條和《消防救援機構與公安機關火災調查協作規定》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將此案移交給荊門市公安局漳河新區分局雙喜派出所,依法對當事人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火災案卷文書 徐飛翔拍攝)
(案件移交荊門市公安局漳河新區分局雙喜派出所 雙喜派出所拍攝 )
香煙點燃后的表面溫度為300至450攝氏度,中心溫度可達700至800攝氏度,足以引燃棉、麻、紙張等物品。沒有完全熄滅的煙頭,如果落在干燥、疏松的可燃物上,經1至3小時陰燃也會引起火災。消防部門提醒:氣溫逐漸回升,春耕生產活動頻繁,廣大居民要提高消防意識,注意防火,不要燒荒;養成良好用火習慣,不在田邊、堆垛附近吸煙或使用明火,小煙頭存在大隱患,請勿亂扔煙頭!
編輯:侯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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