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豪車要多繳稅了,凡購買130萬元以上的車型要加征10%的消費稅。這一新政目前已在武漢實施一個月,業內人士對記者分析稱,武漢超130萬元的豪車年銷量估計僅幾百臺,新政的實施對市場影響不大。
近日,家住漢口的廖先生在武漢捷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看中了一輛路虎攬勝2995cc越野車,準備付款時被告知,自己所購買的車價格超過130萬,需加收10%的消費稅。也就是說,購買這臺原價165萬元(不含增值稅)的汽車,廖先生多支付了16.5萬元,相當于多付了一臺中檔合資品牌小汽車的價錢。
去年11月30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于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征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為引導合理消費,促進節能減排,上月1日起對超豪華小汽車,即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加征10%消費稅,這被視為消費稅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
目前,新政已在漢實施一個月,對汽車消費市場影響如何?“影響不是太大。”武漢名車匯高端車專營店導購向圣東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類豪車的消費群體,往往更在意的是車型自己是否喜歡,10%的稅費不會是影響其是否購買的決定因素。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往年武漢價格超130萬的豪車銷量僅幾百臺,這一小部分消費群體,甚至愿意多掏10多萬元換個特別的顏色,多繳稅對其購車難以產生很大影響。不過,一批有意向的客戶,還是把購車時間從12月提前到了11月,“11月我們加班加點通知客戶,讓大家提前簽合同、付款。”向圣東告訴記者。
“超豪華汽車消費稅的增收信號意義大于實質調節意義,即向外界釋放了‘引導合理消費,促進節能減排’的信號。”武漢市江岸區國家稅務局局長文振寬這樣解讀。
記者了解到,對去年12月1日前已簽訂汽車銷售合同,但未交付實物的超豪華小汽車,不在此次消費稅增收范圍內,只是汽車經銷企業需對該類車輛在主管稅務部門進行備案,目前江岸國稅已為81輛超豪華汽車進行了汽車銷售合同登記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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