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陽錦繡長江小區一棟居民樓17層弱電井起火,濃煙滾滾;一輛商務車停在消防通道上,將6輛消防車擋在百米開外。消防官兵扛著消防設備前往現場滅火,延誤3分多鐘寶貴救援時間,所幸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近日,消防部門向這輛“攔路虎”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武漢對個人占用消防通道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私家車占用消防通道
消防車被擋在百米開外
“這邊濃煙滾滾,那邊消防車卻進不來,看得人心急如焚。”8月8日,在漢陽錦繡長江小區3號樓前,業主周先生回憶7月25日下午2時30分許的那場火情,心有余悸地說。
長江日報記者看到,3號樓附近的小區道路寬約6米,左側辟有一排停車位,停滿了私家車,剩余路面寬度超過4米,尚能滿足消防通道凈寬不小于4米的要求。
周先生說,事發時,3號樓17層疑似起火,大量黑煙冒出,不少業主慌忙從家中撤離。幾分鐘后,6輛消防車開進小區。沒想到,距3號樓百余米的小區道路上,左側停車位停滿私家車,右側禁停路面停著一輛懸掛粵港牌號的商務車,路面最窄處僅2米,致使寬約2.5米的消防車無法通過。
官兵扛設備赴火場
救援時間延誤3分多鐘
參與救援的漢陽區消防大隊漢陽中隊消防戰士趙興告訴記者,當時,6輛消防車、30余名消防官兵被阻在火情現場百米開外。小區道路狹窄,消防車沒有掉頭空間,倒車繞道也會耗費大量救援時間。
消防官兵當即啟動應急預案,兵分兩路,一路從消防車上牽出200多米長的消防水帶奔赴火場,一路扛著排煙機、移動照明燈等消防設備協助滅火。
進入3號樓2單元,消防官兵發現,15層、16層、17層弱電井均冒出濃煙。約5分鐘后,明火被撲滅。所幸的是,當時是下午,單元樓內居民不多,且疏散及時,火情未造成人員傷亡。
據介紹,由于長距離鋪設水帶、輸送設備,擋道的商務車耽誤了3分多鐘寶貴救援時間。
火滅后車主才現身
被罰款500元
“發現車輛占用消防通道,我們會第一時間勸離。”該小區物業一張姓工作人員說,“當天中午12時許,物業保安在小區巡邏時發現商務車擋道,當即查詢小區車輛登記信息,發現這輛車不是小區業主的車,嘗試撥打114查詢車主電話未果。沒想到,兩小時后就發生了火災。”
這位工作人員介紹,當日下午4時50分許,火完全熄滅,交警趕到,正欲將該車拖走時,車主周某某才慢悠悠地從旁邊樓棟趕來。
記者從消防部門獲悉,周某某在深圳經營一家制模廠。火災發生前一天,他從深圳開夜車趕到錦繡長江小區的岳母家探親,清晨6時許抵達后,一時找不到停車位,便將車停在路邊,回家倒頭就睡。
7月26日,認識到自己違法停車的錯誤,周某某在《武漢市公安局漢陽分局消防大隊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被罰款500元。消防部門稱,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實施以來,武漢對個人占用消防通道開出的首張罰單。
若造成嚴重后果
可追究車主刑事責任
漢陽區消防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28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單位違法,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法,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這位負責人介紹,私家車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滅火的事件時有發生,但絕大多數情況下,車主都會趕到現場移走車輛,消防部門忙于處置火情,很難兼顧現場執法。這起事件中,車主直到消防滅火結束仍未現身,因而從嚴處罰,開出了第一張罰單。他提醒,下一步將加大執法力度,呼吁私家車車主文明停車,切忌堵塞消防通道。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華表示,私家車占用消防通道,如果造成人員傷亡等嚴重后果,若消防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認定與違法占用消防通道行為相關,還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車主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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