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某保險湖北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來到武昌區防汛指揮部,向該區交付首筆100萬元的涉水受災賠付金。據介紹,凡在本次強降雨中受災的武昌區居民,均可向社區申報,經核實即可得到賠付。
去年,武昌區投入243萬元,按照1元/人年、4元/戶年保費標準,為全區家庭與戶籍居民購買因自然災害、火災爆炸事故和見義勇為行為造成的人身意外傷害和財產損失保險。據初步統計,此次強降雨全區目前有1萬余受災居民。
“只要是經武昌區各街道和民政部門核實的受災居民,我們就會第一時間賠償。”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這筆100萬元賠償金,是本次災情發生后的首筆涉水保險賠償金。據悉,該保險不負責賠償居民財產損失,只對受災居民轉移安置期間的住宿和生活予以補貼。
根據約定,低保居民受災期間轉移在30天以內的,每日生活補貼40元、住宿補貼80,轉移期超過30天的,每日住宿補貼50元,最長不超過90天;非低保居民每日生活補貼30元,住宿補貼70元,最長補助天數不超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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