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召開的全國公安機關改革辦主任座談會上,公安部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夏崇源介紹,針對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公安部將改革的意見和方案進行梳理,分解出110多項改革措施。去年以來戶籍制度改革、車檢改革、公安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等取得重要進展,今年將在一些關鍵領域和難點問題上取得突破。今年內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自主預約考試、異地考試將展開改革試點。
駕照自學直考最快7月份試點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駕駛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范立表示,自學直考措施不但便民,如果做得好,還能提高駕校的教學質量,提高考試的廉潔度,試點工作有可能在7月份全面鋪開。對于自學直考,范立表示,針對駕駛證被吊銷,或駕證到期沒有及時更換導致需要重新考證的司機,可能更現實一些。
范立介紹,目前深圳已經在試行自主預約考試。范立認為,要實現自主預約考試,需要公安部和交通部兩個部門合作起來一起推行。交通部門負責駕校的資格管理,交管部門負責駕駛證的發放。推行自主預約考試之后,學車人只要到駕校把基礎學好,其他方面就可以不再到駕校學,就可以自己再尋找不要錢的學車地方,駕校就會有危機感。
駕照自學直考改革背景
兩部門應協調如何認可駕校的學時,比如學員可以拿著駕校的結業證書預約考試,即方便學員,也能提高駕校的培訓質量。同時也能堵住駕證的腐敗問題。改革措施除了進一步便民利民外,同時也折射出近年來各地頻頻爆出的車管所腐敗現象。
如最近剛剛二審判決的廣東湛江駕考受賄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39名涉案考官主動上繳紅包就達2100余萬元更是觸目驚心,甚至連車管所臨時工也受賄。從預約考試到考試通過幾乎每個環節都成為腐敗的空間。同時,近年來越漲越高的駕校學費和各種學車“潛規則”,比如請教練吃飯,給教練紅包,練車時屢被呵斥甚至性騷擾等“狗血事”也成為“駕照自學直考”最大的呼聲。如此駕考亂象,再不加強監管,再不打破壟斷,再不引入競爭機制,“個別腐敗”可就真有演變成“系統性腐敗”“塌方式腐敗”的危險了。
各地駕校長期以來壟斷經營,養成了不小的傲慢與貪婪。作為沖擊駕校壟斷的鯰魚,駕照自學直考至少可以讓駕考生萌生出消費者的身份自認。考生參加駕校培訓,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培訓服務合同關系,而不是可以被駕校和車管部門聯手欺壓的客體。
駕照自學直考面臨的問題
對于駕照自學直考,我國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申請駕駛證必須經過駕校培訓,但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技術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有關規定:“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簡單來說用戶自己需要準備場地、車輛、教練。
場地:如果自學者在實際道路上駕駛,就屬于無證駕駛,根據新交規規定,將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行政拘留15天,不僅如此借車人也要受到處罰。很顯然對于絕大多數用戶來說無法提供合法的練習場地,用戶需要學習基本技能依然需要到正規的練習場地,諸如駕校。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一些長期招不到生源的小型駕校,因為價格低可能會成為香餑餑,促進駕校之間的競爭,以提升服務水平。
車輛:車輛相對來說比較好解決,特別是大多數C本(C1、C2等)使用的小型客車或小型貨車,現在已經非常普及,但是對于一些學習大型客車、大型貨車、特殊車輛等駕駛證的用戶可能并不方便獲取。
教練:目前對于私人教練,法律界定比較模糊,現有的私人教練主要來源于駕校從業者,對已經拿到駕駛證的實習駕駛員進行進一步培訓。而對于完全不會開車的學車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交警現場執法,會直接按照無照駕駛處罰,另外私人教練也會受到處罰。唯一合法的解決方案是教練自己提供封閉式道路環境訓練學生,但這對于絕大部分私人教練來說并不具備可行性。
綜合來看國家推行駕照自學直考政策是大勢所趨,能夠極大的方便廣大準駕駛員快速成長為一名駕駛員,并有效降低學習駕照的成本,而改革措施最大的裨益之處是避免駕校壟斷、駕證腐敗問題。當然由于駕照考試的行業特殊性(牽涉到法律法規),在改革的具體操作方案未出臺之前,實施起來比較困難。國家在后續應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建立教練員從業規范,合理引導駕照自學直考朝著健康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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