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報訊(記者 趙貝)4日到5日,省紀委網站通報15起違反“八項規定”案件,18人受處分。其中孝感4人,鄂州5人,黃岡9人。
通報顯示,黃岡市地稅局新區分局局長李俊平(副縣級),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金10000元,用公款送現金和香煙,折價182463元,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團風縣道路運輸管理局違規發放津補貼共計222325元,該局黨支部書記吳火焱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鄂州市鄂城區長港鎮財政所公款購買贈送土特產,違規發放津補貼;該所原黨支部書記、主任楊敦浩利用職務便利,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使用公車。楊敦浩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副科級降為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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