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黃岡市各縣、市、區農村居民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統一由醫保局管理,針對精神障礙患者住院監管問題,蘄春縣醫保局組織縣內精神病醫療機構一起多次出縣考察,協同衛計、物價、民政、殘聯、大病保險等多部門結合蘄春當地實際情況,制定了精神障礙患者住院醫療協議,嚴格執行黃岡市基本醫療保險文件要求,控制入院標準,落實住院日總費用包干限價,確保精準扶貧患者的政策落實。蘄春縣醫保局對參保的精神障礙患者住院管理辦法,可概括為20個字:“入院審批,智能報備,住院監管,結算嚴控,事后核查”。精神障礙患者入院3日內,由定點醫療機構到醫保局履行入院審批手續,對入院患者影像實行智能監控,報送醫報局稽查股,住院期間,對各精神醫院實行不定期查房監管,患者出院上報醫保網絡,對醫療費用嚴格審查據實結算,對出院的患者進行抽查隨訪。在實施過程中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層層把關,實行誰簽字、誰負責,確保問題能追溯到人。截止到8月底,全縣四家精神病醫療機構的住院條件較往年大有改觀,患者住院個人費用同比下降10-30%,社會反響良好。(蘄春縣人社局曹立峰江松濤陳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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