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為積極營造放心舒心消費的良好環境,5月1日起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消費者投訴舉報回訪制度市場監管部門對所處理的消費者投訴舉報結果實施100%回訪回訪的對象包括消費投訴、舉報的主體(消費者)以及所涉及的市場主體。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我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消費者投訴、舉報回訪工作實行分級辦理、專人負責,回訪工作人員在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辦結反饋信息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回訪,回訪采取電話、網絡、上門三種形式進行。
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收集消費者對工作人員受理投訴過程中的意見或建議,了解投訴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有無態度不文明、操作不規范、違規違紀情況,積極宣傳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消費者、經營者的維權法律意識,及時解答當事人反映的問題,并幫助解決其維權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對于經營單位有不履行調解協議或有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將予以批評教育,并予以糾正。
回訪工作人員在回訪工作中發現消費者對消費者投訴舉報辦理結果不滿意的,經查證屬實,上報市、縣(市、區)12315工作機構,由市、縣(市、區)12315工作機構督辦承辦單位和承辦人重新辦理并反饋辦理結果信息,并對重新辦理結果實施再次回訪,確保投訴舉報處置工作高質量高效率。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工作機構每季度對各縣(市、區)、分局回訪工作進行通報,并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內容。
“消費者投訴舉報回訪制度,對我們消費者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它引導商家誠信經營,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便捷有效的渠道,今后,我們購物消費更放心了。”
市民李女士聽說這項制度即將實施,特別高興。
編輯: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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