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時許,三人剛剛將電網鋪設完結,正在一旁等待獵物“上網”,沒想到來的卻是警察。目前,三人均被給予行政拘留處罰。
民警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37條第一款規定: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私拉電網大多采用掛接外線的做法,且布線利用裸鐵絲,位置低不易發覺,對群眾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給公共安全帶來極大的隱患。我國刑法第114條,115條規定:以其他方式(私拉電網和使用高壓工具狩獵屬于此類情形)危害公共安全的,給不特定的他人生命財產造成危險的,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即使沒有造成損害后果,也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過失犯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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