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問我:你們的房子那么貴,都是誰在租?一開始我會仔細的跟人羅列租客類別,后來懶了,統一答曰:有錢人。
我們的租客確實都很有錢,雖說租房,但開的車一點都不含糊,BBA算入門級,經??吹介_法拉利、邁巴赫的租客。上個月還有個開賓利的美女發朋友圈抱怨車標被偷了。
由此我想到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穿越百年,回到北洋做高級二房東,房子該租給誰?
經過一番考證,如果雅瑞泊在北洋時期做高端公寓,租客大概是徐志摩、魯迅、段祺瑞這些人。
魯迅在教育部任職的時候,月薪300大洋,是一筆巨款。據說魯迅幾個月的收入就買下了一套四合院,后來因為家長里短,又花了幾個月的收入,買了另一處四合院。而在買房之前,魯迅也租了好長一段時間房子,其中有北京的四合院、上海的石庫門,都是豪宅。
徐志摩在上海和陸小曼租的花園別墅,每月開銷近200大洋。徐志摩同時在三所大學任教,每月收入大概600大洋,比魯迅還有錢。奈何彼時上海租金比北京貴,加上陸小曼還要抽大煙,喝洋酒,看電影,搞轟趴,魯迅還能攢錢買房,徐先生卻經常月光。
這是有錢的文化人,他們租的都是四合院、花園別墅、石庫門這類豪宅。還有一部分沒錢的,比如當年還沒有出名的郭沫若、丁玲,他們在上海租一種叫做亭子間的住宅。這種房間是石庫門的儲物間,位置在一樓半,廚房的上方,晾臺的下方,面積大概6平方,光線不好,通風不佳,唯一的好就是便宜。因為很多文化名人早年間都住過亭子間,所以還有亭子間文學之說,如果放在現在,大概應該叫"隔斷間文學"。
不光北洋時期的文化人愛租房,政府高官也不以租房為恥。冰心的父親謝葆璋官居海軍次長(南京臨時政府與北洋政府海軍部的副長官),他從1913年帶著一家老小進京開始,光在東城鐵獅子胡同就租了16年。"三造共和"的"六不總理"段祺瑞,去職以后也是在天津租房做寓公。
北洋的名流雖然不買房,但在另一件事上卻無比熱衷,這就是請傭人。像魯迅、徐志摩這種有錢人,請傭人還要分門別類,廚子、丫鬟、老媽子各司其職。現在的家庭,請個住家阿姨,洗衣、做飯、帶娃啥都做,跟一百年前的先輩相比,顯得太不專業。
北洋時期不光老百姓不愛買房,開發商也不愛賣房。當時開發商的主要盈利模式是蓋房出租,賺取租金。據考證,原因有幾點:
一是傳統觀念的束縛,有錢人認為家道中落才會賣房,當時地契上賣方叫"破方",破產的破,破落戶的破,所以賣房怕被人笑話。
二是消費觀念不一樣,那時候的城里人把請傭人當剛需,住亭子間的小職員,窮的連菜都買不起,也要請個聽差的。
三是當年兵荒馬亂,窮人買不起,富人怕挨炸。
北洋政府是真正做到了"房住不炒",不過這是歷史機緣所致,并不是有多高明。事實上,房住不炒的背后更應該做到的是"居者有其所"。恰恰這一點北洋政府沒有做到。當時城市住房的供給遠小于需求,不但租金高,而且鬧房荒,房子很難租到,據說城里找房子比找工作還要難。
當時一個段子,說有人夜間落入井窖,路人上前問話曰:租到房沒有?落井者答:租到了。路人又問:地址在哪。落井者求生心切,如實相告。路人撇下落井者拔腿跑至房東處說:你的租客落井了,估計這會兒已經死了,快把他的房子租給我。房東笑著回答:你晚了一步,推他下去的人已經跟我簽了租約。
如今,雖然房子帶上了魔性,但我們真的做到了"居者有其所"。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大背景下,房住不炒被相關文件頻繁提及,可見話事者決心之強。此情此景,雅瑞泊倍感責任重大。因為,假使有一天丈母娘真的答應您租房娶媳婦了,您總得租一套像樣的吧,這都是雅瑞泊的責任所在。(文/武漢雅瑞泊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徐劍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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