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駕被處罰后不到10個月的時間內,再次酒駕被警方查獲。8月24日從省高警三峽大隊了解到,該男子將受到嚴厲處罰,除了被行政拘留外,同時還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
8月21日晚,省高警三峽大隊組織警力在三峽翻壩高速聯棚收費站開展統一行動。22時許,一輛小轎車停在收費站內100米處,一名男子從駕駛室內跑出來,迅速與副駕女子更換了座位,這一幕恰巧被執勤民警看到。
民警上前詢問時,發現該男子身上有酒味,于是迅速通知同事增援控制現場,同時對男子呼吸氣體中的酒精含量進行初步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超標。民警再次利用酒精測試儀進行精準測量,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39mg/100ml,為飲酒駕駛機動車。
該男子向民警承認晚上陪朋友吃飯時喝了一瓶啤酒。民警將其帶回大隊進一步處理時發現,該男子于2015年10月曾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交警處罰過一次。民警在公安網查閱該男子的駕車違法記錄,并調取該車通行高速公路時監控探頭拍下的照片,證實該男子確系酒后駕車。鑒于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民警快速將男子“二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上網鎖定,并作出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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