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近日發布,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中新網記者梳理發現,北京、上海、浙江、四川、福建等多地已出臺網絡餐飲相關監管規定,嚴格審查食品經營者許可證和送餐人員健康情況。
審查——
多地要求網上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
《食品安全法》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記者梳理發現,上海、北京、福建等地除了規定第三方平臺審核入網食品經營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資質,還要求第三方平臺在網站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相關信息。
福建要求,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申請加入平臺的餐飲服務經營者的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資質進行審查,實施實名登記,如實記錄其食品經營許可證號、許可證有效期、核準名稱、地址、經營項目等信息,并在網絡訂餐第三方平臺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
包裝——
北京、四川等地要求標示安全食用時限
在網絡餐飲包裝方面,北京、四川、福建等地要求相對嚴格,規定在送餐容器的外包裝上標示烹飪時間和安全食用時限。
北京要求,從事網絡訂餐服務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食品包裝上加貼封簽,標示食品加工制作時間和消費時限,并提醒消費者盡快食用,避免長時間存放。
上海、浙江、遼寧的要求有所放寬,鼓勵或建議加貼封簽,標示食品加工時間和消費時限。
送餐——
送餐人員須有健康證多地要求2小時內送達
記者注意到,遼寧、浙江設定了兩小時送餐時間,以確保食品可在安全時限內食用。
遼寧規定,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選擇距離較近并可短時送達的消費者送餐,送餐人員應按規定取得有效健康證明,送餐時間應嚴格控制在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時內的安全時限內送達。
上海、北京等多地要求送餐人員取得健康證明。上海要求,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建立并執行送餐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取得健康證明。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依法不得從事送餐活動。
監督——
北京、福建等地鼓勵網上播出加工過程
北京、福建、浙江等地鼓勵食品經營者在網上播出加工過程,接受消費者監督。
福建鼓勵從事網絡訂餐餐飲服務經營者在其網站或第三方平臺公布廚房照片或者實時視頻,推進從事網絡訂餐餐飲服務經營者實施“明廚亮灶”。
浙江鼓勵第三方平臺對入網餐飲單位加工經營過程進行網上實時播出,接受消費者監督,推進入網餐飲單位“陽光廚房”建設和社會共治體系建設。
懲罰——
遼寧建議公示經營者違法失信行為記錄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北京、上海、浙江等地鼓勵第三方平臺建立消費預賠金制度。
浙江規定,消費者通過第三方平臺訂餐發生爭議的,消費者可以向平臺所在地或餐飲單位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投訴。第三方平臺不能提供入網餐飲單位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臺先行賠償。
四川、遼寧等地建議第三方平臺根據入網餐飲單位誠信記錄的不同,在搜索排名等方面采取獎懲措施。
遼寧建議,第三方交易平臺對消費者投訴集中、誠信記錄不良或者存在違規行為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采取調整搜索排名、暫時或永久停止提供平臺服務、發布警示信息等措施。鼓勵第三方交易平臺在平臺頁面或者平臺內交易經營者頁面上公示經營者違法失信行為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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