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曾經非常優秀的干部,因為個人義氣淪為階下囚,太讓人意外了。”昨日,硚口區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楊和平跟同事一起到該區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基地參觀時,發現典型案件中的胡某曾和自己有過工作往來,看到自己熟悉的人成了展板上的警示對象,他連嘆“可惜”。
根據典型案例介紹,今年47歲的胡某2011年擔任硚口區統籌辦主任,2013年至案發前擔任硚房集團公司總經理兼黨委副書記。胡某在擔任硚口區統籌辦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后挪用公款880萬元人民幣,用于幫助其朋友歸還個人債務,以及因進行營利活動所欠的貸款,并先后收受財物4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沒收財產3萬元。
在胡某的觀念中,兄弟義氣很重要,只要朋友有需要,自己必須想辦法予以解決。他認為將公款借給朋友使用是應一時之急,不久就會歸還,只是一件小事。將公款借給朋友使用的5年中,胡某在朋友超過當初承諾使用的期限后,有時間就催一下,沒時間就把這件事情放在一邊,完全沒有認識到挪用公款行為在法律意義上的嚴肅性和嚴重性。
楊和平告訴記者,胡某曾經援藏,35歲就成為正處級干部,“在我印象中,他的工作能力很強,大家都認為他前途無量。但他也有個致命的弱點,就是沒有原則地‘講義氣’,他作為一名國有企業的領導,內心毫無法律界限,這是他淪為階下囚的最根本原因,這種‘義氣’真是要不得”。
有33年黨齡的楊和平從事普法工作,也承擔一部分針對黨員干部的廉政教育。他說:“為官為政一定要守住底線,我們會將這個典型案件作為廉政教育的素材,希望更多黨員干部從該案件中吸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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