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號下午三點多,在江陵縣荊江路與花園路交叉口,一名交警在執法過程中,被一名酒后駕駛的司機在馬路上拖行了三十余米,交警倒地受傷,目前,該司機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江陵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從監控畫面的截屏我們可以看到,2月2號下午三點半左右,江陵荊江路上行人車輛來往密集,一輛灰色轎車車窗上懸掛一名交警。畫面中,交警除了雙臂,整個身體都位于車外,十分危險,警帽也落在地上。被拖行后,交警倒地受傷,肇事司機駕駛車輛逃逸。事后,記者來到江陵縣公安局交管大隊,了解到受傷的交警叫唐向軍,是江陵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一中隊中隊長,事發時正在執行交通秩序整治。
江陵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一中隊中隊長 唐向軍 :當時我們正在巡邏,有一輛車違停在路邊,我們示意他把車輛開走,當時發現他的神色不自然,再就是副駕駛有醉酒的狀態。
隨后,唐向軍要求該司機停車接受檢查,但是該司機不予配合,于是唐向軍便從車窗將手伸進駕駛室,試圖將該車輛熄火,就在此時,司機忽然猛踩油門,企圖逃逸,毫無準備的唐向軍根本來不及反應就直接被拖走。肇事車輛在拖著交警行駛了37米后逃逸,唐向軍也被送往醫院。由于該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犯罪嫌疑人涉嫌妨害公務,江陵縣公安局立刻對其展開了調查。
經查,肇事車輛的車主并不是肇事者,車主當天將車輛轉借給了樊某使用。通過比對樊某照片,受害者唐向軍表示當天駕駛車輛的就是此人。
江陵縣公安局白馬派出所副所長 李丹:我們來到樊某家中,他已經不在江陵,我們對家屬做工作,樊某于第二天投案自首。
在江陵縣公安局看守所,記者見到了樊某,他說,之所以會逃跑,是因為酒后駕車擔心被交警查處,便強行沖卡。目前,樊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涉嫌妨礙公務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將等待人民法院對其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