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昨悉,松滋市劉家場鎮“老鳳祥”、“周大發”珠寶涉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商品,已被松滋市工商局立案調查。
經調查,當事人取得上海老鳳祥有限公司所屬品牌“老鳳祥”珠寶在松滋市劉家場鎮特許經營權,同時約定在其他代加工廠購進的黃金飾品必須經公司審驗、標注廠家代碼“老鳳祥”印記后方可銷售。該店當事人在購進“老鳳祥”系列產品時,又從其他代加工廠以每克231元的價格購進黃金飾品40克。該批黃金飾品未標注廠家代碼而以每克248元的價格進行銷售,貨值金額共計9920元。執法人員發現:其銷售的商品印記及吊牌標識不符合GB11887-2012的規定,當事人涉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商品。
當事人取得深圳市正元珠寶有限公司所屬品牌“周大發”珠寶在松滋市劉家場鎮特許經營權,同時約定在其他代加工廠購進的黃金飾品必須經公司審驗、標注廠家代碼“周大發”印記后方可銷售。當事人在購進“周大發”系列產品時,又從其他代加工廠以每克231元的價格購進黃金飾品50克。該批黃金飾品未標注廠家代碼而以每克248元的價格進行銷售,貨值金額共計12400元。執法人員發現其銷售的商品印記及吊牌標識不符合GB11887-2012的規定,當事人涉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商品。
松滋市工商局依據法律規定,決定責令以上當事人停止銷售相關商品,監督當事人將該批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商品作必要技術處理,并處罰款。(記者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