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工商局洪城巡查隊成功調處一起產品質量的消費糾紛
2018-01-21 10:28:33
來源:今日湖北網

今日湖北網訊(記者劉英 通訊員劉靜)8月19日,荊州市工商局江津分局洪城巡查隊接消費者投訴,稱自己于8月17日在紅門路某商場專柜購買了一雙皮鞋,價值699元,但是穿了一個小時腳尖皮被磨花了,消費者要求退貨商家拒絕,因此投訴,請工商部門維權。接消費者投訴后電話聯系雙方參與調解,在調解過程中了解到,消費者于17號在該專柜購買了一雙價值699元的全牛皮皮鞋,隨后直接穿上該鞋,但是在穿著沒多久,消費者就發現鞋面出現掉皮現象,隨后來到該專柜要求退貨。商家稱因消費者已直接上腳穿著,無法判斷是否是消費者認為穿著原因導致鞋面出現掉皮,愿意為消費者進行免費修理,但消費者堅持進行退貨。隨后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中,根據《消法》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在該投訴中商家明顯不能保證消費者正常使用下的質量,因此商家必須為消費者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