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正式發布FOF指引
2018-01-21 10:09:08
來源:證監會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23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表示,近日證監會正式公布并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二號,即基金中基金指引。
自證監會發布征求意見稿以來,社會各界對指引基本認同,均認為指引有利于壯大機構投資者力量,引導市場參與者理性投資。同時有關各方也提出了相關建議,鄧舸表示,對于社會各界的合理建議,證監會均吸收采納。
指引主要作出如下安排:要求FOF將80%的基金資產用于其他公開募集的基金份額;規定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不得對管理費、托管費雙重收費;明確基金管理人及時披露凈值;要求FOF在招募說明書和定期報告中設立專門章節披露相關信息和相關風險;要求基金公司設立FOF專門部門、聘請專門人員;明確FOF相關主體的職責。
鄧舸指出,發展FOF有利于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拓寬基金發展空間,滿足投資者多樣化投資需求,降低多樣化投資門檻,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基金證券服務投資者的能力。下一步證監會將支持基金機構推出FOF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