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稅改革作為一項牽涉甚廣的基礎性改革,已經被高層多次提及。按照官方的評述,當前中央與地方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尚屬于“研究中”,稍慢于預期進度。
近日,有專家測算指出,作為2016年稅制改革最大動作的“營改增”,增值稅央地分配比例調整為五五分成后,不同省份增值稅分享比例差異很大,過渡方案按增值稅五五分成“一刀切”,對各省影響不同。
另外,增值稅“銷項減進項”模式,會使得地方政府傾向于吸引產生“銷項”較多的企業,諸如管道運輸、電力、航空等行業,省際稅收分配矛盾會加劇。營業稅退出后,地方主體稅種建立也比較迫切。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消費稅改革方案有望加快推出,能稍微充實地方財政收入。消費稅改革中諸如實木地板、首飾珠寶等小的稅目有望調整為地方收入,稅率上也允許地方政府在一定范圍內自主決定,酒類消費稅也有望部分返還給地方;其他如煙、成品油、車類稅目等較大體量收入仍然歸中央。具體方案,還有待官方正式公布。
財稅系統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消費稅收入主要集中在煙酒油車這四大類,其中煙類貢獻消費稅50%左右。小的稅種劃給地方,對增加地方財政收入作用有限。
或影響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行為
5月20日,在“地方財政與中國經濟發展”論壇上,北京大學中國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劉怡分享了她最新的研究成果。劉怡測算了營改增之前,部分省份實際的增值稅分享比例,發現各省分享率差別很大。
“實際的分享率像天津只有13.5%,而江西達到34.7%,每個省的增長模式都不一樣,這個省追求更多的房地產行業,那個省追求更多的制造業,導致各省出現不同格局。”
4月30日,國務院公布了營改增后央地收入劃分過渡方案,所有行業增值稅由中央和地方共享,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50%;以2014年為基數,中央上劃收入通過稅收返還方式給地方,確保地方既有財力不變。該方案暫定2-3年。
劉怡指出,各省收入格局不同,過渡方案確定地方分享比例為50%,毫無疑問會對各省產生不同的影響。雖然以2014年為基數,通過返還來加以平衡,但這種平衡肯定是暫時的。
“增值稅原來地方分享比例是25%的時候,各省就在爭奪稅收繳納地。現在增值稅分享比例提高到50%,是比原來更厲害的一個激勵措施。增值稅銷項在哪,進項在哪,會變得更加尖銳。誰都希望銷項在我那兒,進項不在我這兒,地方政府會吸引更多有利于產生收入的企業,限制那些減少稅收的企業。”
劉怡舉例表示,一些行業稅收競爭會更加嚴峻,比如管道運輸、電力、航空等。比如航空公司,進項抵扣一般在總部,但賣機票產生銷項在各地,如何將銷項和進項匹配起來,這會如何影響地方政府競爭等,都需要進一步研究。
財稅業內人士指出,制造業、工業占比較高省份,可能從“五五分成”中更多獲益;而服務業占比較高的省份,可能略有吃虧。
西部某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增值稅五五分成過渡方案出臺后,地方政府肯定會稍微調整招商引資行為,吸引更多有利于稅收創造的產業。
也有地方財政系統人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地方政府行為調整還沒這么快,眼下營改增、資源稅改革等都還在緊鑼密鼓進行中,產業培育需要時間,而且方案過渡兩三年又得調。“不過,局里領導確實讓我們關注營改增對地方收入的影響,關注哪些行業能產生更多稅收。”
在5月20日的會上,國稅總局原副局長丘小雄回應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營改增之后,地方政府行為會發生什么樣的變化,還需要進一步觀察。五五分成是一個過渡方案,財產稅、個稅等改革還沒到位,等稅制改革到位后,央地事權、收入等還會進一步調整。
消費稅將加快調整
營業稅作為地方曾經的主體稅種,已經退出,地方新的主體稅種仍在建立中。
上述西部省份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營業稅退出后,地方缺乏主體稅種。當前比較可能的是消費稅的調整,這塊內容正在抓緊出臺中,消費稅原來完全為中央稅,現在部分小的稅目可能轉為地方收入,像實木地板、珠寶玉石等,酒類也可能部分返還給地方,但煙、油、車等消費稅大頭收入仍歸中央。
據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2016年預算報告,“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和稅率”屬于2016年財稅改革中“加快財政體制和稅制改革”中的一項。
有東部省份財政廳相關負責人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消費稅改革大頭仍在中央,地方財政收入增量有限。據此前研討方案,酒類有望在零售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這部分可能會歸地方。
消費稅配合營改增一同推出,此前在業內多有討論。國稅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指出,由于營改增會帶來地方約摸9000億元到1萬億規模的減稅,按照以前稅制改革的“慣例”,中央一般會適當補貼地方政府,以提高改革的積極性。消費稅收入規模大致在1萬億多,跟營業稅減收規模差不多。很多專家此前建議,可將消費稅改為在零售環節征收,劃為地方收入。
不過,許善達也表示,消費稅這么一轉,也面臨很多問題。消費稅原來在生產環節征收,管理比較容易;轉到零售環節征收,零售環節多,征管難度加大。消費稅改革與營改增同時推出,可能會加劇財政管理上的混亂。
根據2015年5月份調整后的消費稅,目前共包括煙、酒、化妝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摩托車、小汽車、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電池、涂料,共計13個稅目。
據財政部數據,2015年不包括進口環節消費稅,僅國內消費稅收入規模達到1.05萬億元,同比增長18.4%,主要由于提高成品油、卷煙消費稅帶來增收。
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消費稅收入主要集中在煙、酒、油、車這四大類。2014年數據中,這四大類在消費稅中占比在90%以上,其中煙類收入占比在50%左右。2015年調高了卷煙批發環節消費稅,四大類占比可能進一步提高。
張斌也表示,將消費稅項下小稅目調整為地方收入,對地方財政增收效果有限。
不過,消費稅具體改革方案,稅目收入調整、征收環節改變,甚至是否新增其他稅目,還有待官方正式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