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每日電訊》于2020年02月02日發布了《疫情名稱能否化繁為簡》一文。該文指出:“‘新型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面對來勢洶洶的疫情,‘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這個名稱偏長的弊端,已開始顯現。”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簡化迫在眉睫,其簡化可參考以下原則:
一、保障名稱經濟性強,韻律感佳。在語言層面,經濟性強指以精簡形式表達相對復雜的概念內涵。韻律感佳指語言單位符合現代漢語韻律。因此名稱首先需經濟簡約,其次還需符合現代漢語韻律(現代漢語名稱多為雙音節、三音節和四音節)?;谠撛瓌t,“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新冠病毒肺炎”等簡化形式都不合適。
二、盡可能保障名稱語義透明度高。語義透明度高指語言形式與語義的對應程度高,即從語言形式能大致推導出語義。語言經濟性和語義透明度是一對矛盾,在保障語言經濟性的同時,務必會折損名稱的語義透明度。命名時需首先保障病名的語言經濟性,在此基礎上再盡可能保障其語義透明度。雖然“肺炎”的語言經濟性強、韻律感佳,但其語義透明度較低,即所指較模糊(可指代任何一種肺炎),因此“肺炎”不可取。此外,相比“新冠肺炎”,“新型肺炎”的語義透明度較低(沒有明確致病的病毒),因此“新冠肺炎”要佳于“新型肺炎”。
三、保障名稱專業性強。過于生活化、娛樂化的名稱不宜使用,如“非典2”“非典plus”“野味肺炎”等。這些名稱的傳播既會折損疫情的嚴肅性和嚴峻性,同時也會增強疾病命名的隨意性。
四、避免出現“武漢”等地名。“武漢”等地名不宜出現在簡化形式上,這既會誤導疫情傳播情況,也會傷害武漢人民的情感,甚至損壞武漢乃至中國的國際形象,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綜合上述原則,比較合適的簡稱有“新冠肺炎”和“新冠”,二者各有利弊?!靶鹿诜窝住背霈F了病的類屬“肺炎”,“新冠”則未出現,因此前者的語義透明度更高。但相比“新冠肺炎”,“新冠”的語言經濟性更強,且它在韻律、語義透明度等方面更接近“非典”,更容易為人們所接受及傳播。
綜合來看,“新冠肺炎”和“新冠”都可作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