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 林區市場監管局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以“江鮮”“江魚”“野魚”為噱頭的虛假宣傳行為的高壓態勢,扎實開展“禁漁”專項整治行動。
一、注重強化宣傳引導
一是大力宣傳《長江保護法》《神農架林區河流、庫區和湖泊垂釣管理辦法》《神農架林區河流、庫區和湖泊非法捕撈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二是發放《關于開展“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的公告》200余份,與經營戶簽訂《拒銷售野生魚蝦承諾書》,同時深入農貿市場、水產品經營戶、餐飲單位、漁具店宣傳“長江禁漁”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社會公眾和經營者的知曉率和參與度,進一步強化“市場不賣、餐館不做、群眾不吃”的社會共識和市場消費自覺,營造依法監管的濃厚氛圍。
二、扎實推進專項整治
集中監管執法力量,聚焦水產品交易市場、餐飲單位、商超等重點場所,開展市場專項檢查。堅持常態監管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嚴把采購、加工、經營、使用關口,確保“市場”到“餐桌”監管全鏈條、全覆蓋。規范經營行為,嚴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規范銷售票據內容,做到來源可追溯,去向可追究。5月份共出動執法人員237人次、檢查農貿市場、商超34個次、檢查酒店、餐飲單位278個次,清理、撤除各類銷售野生漁業資源的宣傳廣告2處。
三、加大行政執法力度
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拓展辦案線索,堅持重拳執法,提高打擊力度,嚴厲查處市場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以“江鮮”“江魚”“野魚”為噱頭的虛假宣傳、以及違規發布廣告等行為。強化聯合執法,加強與農業農村局、公安局、鄉鎮綜合執法支隊等部門協調對接,信息通報,聯合開展執法,形成打擊非法捕撈漁獲物合力。截至目前,共查處5件以“野魚”為噱頭的虛假宣傳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