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去年4月中國發布“百名紅通人員”名單以來,隔三岔五就有外逃嫌犯被遣返或回國自首的消息。11月16日,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原溫州市副市長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
楊秀珠作為“百名紅通人員”第一人,其主動回國投案自首,對國內外腐敗分子都是巨大震懾,對人心是一個巨大鼓舞。
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了,不禁又令人想起了高嚴。近年來,社會上對有關部門能否成功追逃高嚴一直都有關注。比如2014年10月有消息稱,澳大利亞已同意幫助中國引渡外逃澳大利亞的貪污官員,而高嚴將是其中一個關鍵目標,但很快兩年已經過去了,高嚴仍然沒有消息。
將潛逃國外的腐敗分子一個都不少地緝拿歸案,事關國人的公平正義觀念,事關法治,也是堅持不懈反腐敗的試金石。楊秀珠僅僅是一名廳級貪官,而以超過2.5億元的涉案金額,曾經在社會上引起轟動,現在讓她“罪有應得”,可以說是“皆大歡喜”。
相比之下,高嚴注定了是中國反腐的一個難點和痛點,也更具有象征意義。論潛逃前的級別,高嚴擔任過吉林省省長、云南省委書記,時任正部級的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屬于高級干部。他的案子,涉及他本人貪污受賄、利用職權為親屬謀求不正當利益,而且涉及國家電力國有資產流失大案。
將潛逃國外的腐敗嫌犯緝拿歸國,顯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方面他們潛蹤匿跡,躲藏很深,另一方面也面臨一系列司法、外交方面的難題。但事在人為,正是因為追逃難,有關部門把這件事辦實辦好了,方顯我反腐誠意與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百名紅通人員”名單發布一年多,迄今已有1/3以上嫌犯回國受審,恰恰證明事在人為。
包括楊秀珠在內的很多潛逃嫌犯回國,一部分是被遣返,另一部分號稱是“回國自首”,其實也是有關部門逼其就范。兩年前,我國成立“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建立了動態的外逃人員數據庫,通過多邊或雙邊加大了國際反腐敗執法合作的力度,極大地壓縮外逃官員的生存空間。楊秀珠回國自首,不過是放棄了法律程序上的“最后掙扎”。“紅通人員”被緝拿回國,是他們注定的歸宿。
高嚴被列為國家追逃重點目標而能夠繼續逍遙法外,并不意味著中國拿他沒轍。有一個跟高嚴一樣復雜的外逃人員,即廈門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其在中國官場盤根錯節,有人聲稱賴昌星回國將引發“地震”。但2011年他不是被加拿大遣返回國了嗎?追逃賴昌星成功了,追逃高嚴諒也不是問題。
將高嚴緝拿回國,已經成為中國追逃的重要任務之一。賴昌星作為標志人物回來了,楊秀珠作為“紅通人員”第一人回國自首了,高嚴沒有理由成為例外。追逃難,追逃需要時間,但我們也要有只爭朝夕的緊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