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5日,成都市交委在官網公布《成都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從當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為5年。
《實施細則》共七章37條,對網約車車型、駕駛員資質進行了明確規定,包括車輛排量不小于1.6L或1.4T、駕駛員無暴力犯罪記錄、無酒駕記錄等。成都市交委同時對《實施細則》進行了政策解讀。
華西都市報記者注意到,《實施細則》在保護乘客方面作出多項努力:由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承擔安全事故先行賠付責任;網約車應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車內人員傷、亡保險額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萬元。
準入資質
網約車平臺應在成都設立服務機構
正式實施的新政明確,在成都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在成都設立服務機構,具有相應的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并向服務機構所在地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其次,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對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交的申請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明確其經營范圍為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區域為全市行政區域范圍,經營期限為5年,并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網約汽車排量不小于1.6L或1.4T
在網約汽車方面,《實施細則》規定:具有成都號牌,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7座及以下乘用車,排量不小于1.6L或1.4T。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從事網約車運營。
同時,網約車應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并鼓勵使用國產的衛星導航定位系統。網約車平臺應按政府監管平臺接入技術要求,將衛星定位相關數據直接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實現數據實時共享。
其次,網約車車身不得噴涂、安裝巡游出租汽車專用圖案、標識。車輛技術性能,應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準要求。
怎么申報網約車經營?新政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組織擬在本平臺從事網約車服務的車輛在公安、交通運輸部門進行“預約出租客運”登記后,依網約車平臺公司申請,由車籍所在地縣級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車輛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當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應當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也應退出網約車經營。巡游車從事網約車服務,適用本《實施細則》。
駕駛員無暴力犯罪和酒駕記錄
在國家交通部發布網約車指導意見稿后,國內不少城市,諸如北上廣等大城市,均提出網約車駕駛員應當具備當地戶籍,這也引發不少吐槽。
相比之下,成都對網約車駕駛員戶籍要求較寬松,具有成都戶籍或成都居住證即可。不過新政也對駕駛員上崗作出硬性規定:三年以上駕齡、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
同時,要求駕駛員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要求在最近5年內,沒有被吊銷傳統出租車駕駛資格的經歷、沒有從事克隆出租或非法營運被查處的記錄。駕駛員通過審核后,主管部門將發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乘客權益
華西都市報記者從《實施細則》中發現,成都網約車新政作出了一些特色新規定,主要是對網約車乘客權益保障方面進行完善。
購買保險 出事故先行賠付
在網約車發展過程中,網約車是否應當購買乘客保險,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一旦乘坐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網約車能否賠償?目前國內已經發生數起發生事故后保險公司拒賠的案例。
2016年7月,安徽合肥市民唐先生,在乘坐網約車時遭遇一起交通事故,唐先生受傷住院,需要醫藥費幾萬元。然而他乘坐的網約車只購買了私家車保險,保險公司因“非法營運”提出拒賠。
為了保障乘客權益,成都網約車新政明確,發生交通事故后,網約車平臺公司應該承擔承運人責任,承擔安全事故先行賠付責任。簡單來說,出現交通事故后,網約車平臺先行賠付,以免乘客陷入保險公司不賠、車主也不賠的尷尬境地。
除開交通事故賠付,網約車引發爭議的又一問題:是否應該為乘客購買相關保險,這關系到出現交通事故后,乘客能否獲賠。在傳統出租車上,每年都會購買相關保險。
新政明確,網約車應當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車內人員傷、亡保險額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萬元。
應提供發票 不得在機場車站攬客
為了保障公平競爭,新政明確要求,網約車應當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并不得巡游攬客,也不得在機場、車站等巡游出租汽車駐點候客區域攬客。
此外,網約車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并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
泄露乘客信息最高可以罰款一萬元
近日,福建泉州一網約車司機想加女乘客微信,但遭拒絕。然后司機就把乘客信息放到網上,說女乘客是賣淫女,結果引來一大堆騷擾電話。女乘客不堪其擾,最后報警。
由于網約車直接使用私人電話聯系,如何保障乘客個人隱私,也是網約車急需解決的問題。為此成都網約車新政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及駕駛員違法使用或者泄露約車人、乘客個人信息的,由公安、網信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如果給信息主體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家觀點
開放兼容 戶籍排量限制寬松
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監事長施杰認為,在國內其他城市,網約車排量必須達到2.0L或者1.8T,但成都對網約車的要求是1.4T和1.6L,對排量的限制松了很多,體現出開放、兼容。
“有些城市要求很高,車輛須達到中級車,成都不一樣,排量小污染少的車子,一樣也可以跑網約車。”他認為,成都對排量的放開,體現出一種“城市管理者的自信”。
他同時提到,成都并沒有對網約車司機的戶籍做出嚴格規定,“開網約車一定要本地人?我看不一定,我作為一個乘客,我不會去關心司機是不是本地人。”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說,在分享經濟時代,“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每一個人都是主體,都可以分享互聯網帶來的紅利。如果門檻太高,很多車子便沒法投入營運。
先行賠付體現保護乘客權益
朱巍還提到,成都網約車新政,用大量篇幅去描述對消費者(乘客)的權益保護,這也是不一樣的地方。
“網約車是一個新的業態,一方面需要底線性、保障性的規定;另一方面,需要用長遠的眼光去看待。”他認為,只有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才能贏得消費者的青睞。
他說,比如說在承運人責任方面,成都網約車新政規定,出事故后平臺要先予賠付。出了事故以后,不是先去討論由誰承擔,而是先賠付,這體現出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華西都市報記者 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