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合肥7月11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徐海濤)擅自脫崗、拒不巡堤、不假外出、履職不當……記者從安徽省紀委獲悉,有安慶、銅陵的4名干部為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或免職處理。日前,安徽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對在抗洪搶險救災中存在有令不行、玩忽職守、敷衍塞責乃至貪腐等行為的黨員干部,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據介紹,7月6日晚,安慶市望江縣雷池鄉西聯圩堤壩發生塌方、管涌等危急情況,縣鄉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人員24小時巡堤查險。但西聯村黨員聶淼勤拒不執行組織安排、擅自脫崗,在雷池鄉駐村干部多次催促下仍拒絕執行組織決定。經望江縣紀委研究,給予聶淼勤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7月2日下午,安慶市潛山縣天柱山鎮河西村黨總支書記葛德昆在未正式履行請假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離開防汛工作崗位,因私前往桂林,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該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葛德昆黨內警告處分。
7月5日上午,安慶市宜秀區五橫鄉紀委在督查地質災害戶、危房戶轉移安置工作中,發現白林村一戶地質災害戶又返回房屋。該戶包保責任人、白林村黨支部副書記楊忠紅包保責任落實不力,執行防汛工作紀律不到位。經五橫鄉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忠紅黨內警告處分。
7月8日,銅陵市樅陽縣陳瑤湖鎮黨政辦主任周巨龍在為抗洪搶險部隊帶路的過程中,未嚴格執行上級命令,擅自帶領部隊繞遠路前往抗洪搶險現場。縣紀委決定給予周巨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陳瑤湖鎮黨委免去周巨龍的鎮黨政辦主任職務。
據了解,安徽省紀委、省監察廳日前發出《關于在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加強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嚴明黨的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黨員干部不認真落實抗洪搶險救災決策措施、貽誤工作,以及截留、挪用、私分抗洪搶險救災資金、物資等行為,要依照黨紀政紀有關規定,從嚴、從重、從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