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記者韓潔、崔清新)歷經三屆人大、四次審議、醞釀十年之久的資產評估法在2日下午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被表決通過,標志著我國發展近30年的資產評估行業終于迎來首部行業大法。
根據當天通過的法律文本,資產評估法共八章55條,將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加快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資產評估法的填補空白對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說,這部新法律可操作性強,出臺恰逢其時。
我國資產評估行業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產生,經過近30年的發展,已有評估機構1.4萬多家,評估師人數已經超過13萬,從業人員60多萬。
但除了1991年11月國務院頒布了我國第一部亦是唯一一部針對評估而專門頒布的行政法規——《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我國一直沒有一部針對資產評估業系統性、管全局的專門法律。
為此,我國于2006年成立資產評估法草案起草組走上了資產評估立法之路。2012年2月,資產評估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2013年8月和2015年8月,草案分別經歷了二審和三審。2016年6月27日,草案提交四審。
與前三稿相比,草案四審稿多處修改更突出了國家推進簡政放權的改革精神,降低職業資格準入門檻,并重點規范了評估師和評估機構的從業行為,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如對評估專業人士違反規定簽署虛假評估報告的,將被責令停止從業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從業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終身不得從事評估業務。
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董事長權忠光認為,資產評估法的出臺有助于進一步加強行業監管,更好規范評估行業的執業行為。加強評估行業的管理,規范資產評估行為,能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更好維護市場經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