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廣州6月21日新媒體專電(記者葉前 毛一竹)由于不服一審判決,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播公司)關于2.6億元罰單上訴一案21日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過數小時庭審,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當日的庭審進行了直播,除了上訴方和被上訴方代理人出庭,騰訊公司作為原審第三人,也參加了本次庭審。
雙方爭議的焦點在于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權范圍,包括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是否有職權、執法程序是否合法、市場監管局認定快播侵犯騰訊網絡傳播權并侵犯公眾利益是否有法律依據以及2.6億元的處罰金額是否適當。
上訴人(快播公司)稱,被上訴人(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主體錯誤,應該由版權局來執法,并且處罰程序違法。被上訴人則表示,市場監管局有對知識產權進行監管和保護的職責。
對于快播的內容是否構成侵權,雙方也進行了法庭辯論。
上訴人認為,快播是網絡服務提供商,屬于中立性質。侵權小網站、侵權視頻與快播無關。如果小網站侵害了第三人的信息網絡盤播放權,那么侵害人是小網站。個別員工的郵件證據,并非公司決定,不是公司行為。而本案只有一個投訴人,沒有侵害公共利益。
被上訴人則認為,快播因侵權被訴的案件數量很多,且法院都已經判定侵權,構成侵權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國家版權局簽發的責令整改通知書表明,快播嚴重擾亂了網絡傳播秩序,損害了公眾利益。
第三人騰訊的代理人在庭審上表示,快播是侵犯公共利益,不僅僅是騰訊一家,其侵權對象是全行業的正版版權內容。
快播一案源于2014年的行政處罰。當年3月18日,騰訊公司向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稱,快播公司侵權。6月26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以罰款26014.8萬元。
快播公司不服該處理決定向廣東省版權局申請行政復議。2014年9月,廣東省版權局做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后快播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在一審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駁回快播公司的訴訟請求。
快播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涉案事項無行政處罰職權、行政程序違法以及行政處罰的依據不足、行政處罰的數額不當等為由,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決定公開開庭審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