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北京5月20日電(記者陳菲)記者2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截至5月19日,檢察機關在辦理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中,對涉嫌非法經營疫苗犯罪的125人批準逮捕,立案偵查涉嫌疫苗職務犯罪22件37人。
據最高檢偵查監督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辦理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中,各級檢察機關主動作為,加強與當地食藥監部門、公安機關的配合與溝通,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依法懲治非法經營疫苗犯罪,依法查辦相關職務犯罪案件。截至5月19日,22個省(市、區)公安機關共立案涉嫌疫苗普通刑事犯罪190件341人,檢察機關批準逮捕125人,提起公訴1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決2人;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涉嫌疫苗職務犯罪22件37人,決定逮捕10人。
據了解,檢察機關已批準逮捕涉嫌非法經營疫苗犯罪的125人中,福建檢察機關批準逮捕25人,河南檢察機關批準逮捕19人,黑龍江檢察機關批準逮捕15人,廣西檢察機關批準逮捕13人,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江蘇、安徽、山東、廣東、四川、陜西、甘肅等地批準逮捕8人至1人不等。
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涉嫌疫苗職務犯罪22件37人中,福建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14件14人,內蒙古檢察機關立案偵查3件12人,江蘇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1件4人,安徽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1件3人,山東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2件2人,湖北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1件2人。
據介紹,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涉嫌疫苗職務犯罪中,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的有14人,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的有20人,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立案偵查的有3人。
涉嫌濫用職權罪的主要是鄉、鎮、社區衛生院(衛生服務站)的防疫員、接種員等工作人員,在明知他人不具備疫苗銷售資質的情況下,仍然從其處購買非法渠道的疫苗,并用于接種或銷售;涉嫌玩忽職守罪的主要是鄉、鎮衛生院的負責人,在明知本單位醫療從業人員非法購進問題疫苗并銷售使用的情況下,放任不管,造成大量非法疫苗被使用的惡劣后果;涉嫌受賄罪的主要是鄉、鎮衛生院以及縣疾控中心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在疫苗采購的過程中,收受醫藥代表或者疫苗經營者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