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被執行人已收押,另一人現場履行20萬元,地點黃岡黃州。”凌晨三點,公安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工作群里發出一組照片及文字說明。
這是公安法院執行局在推進規范化建設后推行的工作流程,即執行外勤須留照報備。每一張工作照的背后,都是一段盡責履職的歷程。這張發自凌晨三點的工作照,連著一個曲折艱辛的“獵賴”故事。
2021年12月6日,楊某某、喻某某向陳某某立下字據,確認楊某某、喻某某下欠陳某某模板木方款40萬元。后經陳某某多次催討模板木方款及利息,楊某某、喻某某一直未予償還。
2023年1月6日,陳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同年3月20日,陳某某訴楊某某、喻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確認楊某某、喻某某共同償還陳某某貨款本息40萬元,并約定止付日期。法院于同日送達民事調解書。
直至約定期限屆滿,楊某某、喻某某都未按民事調解書載明的內容履行義務,分文未付。陳某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向被執行人楊某某、喻某某依法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對二人采取了相應查控措施。執行干警約談了二被執行人,要求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載明的義務。二被執行人口頭表示將盡快履行,可就是遲遲不予履行。
通過網絡查控、線下調查,執行干警除凍結到二被執行人零星銀行存款外,未發現其它可供執行財產,案件執行進行僵局。
2024年5月,申請執行人陳某某提供了二人新的財產線索。5月8日,3名執行干警、2名司法警察一行前往楊某某、喻某某近期活動地點黃岡市黃州區。自早8點出發,經過4個小時顛簸后到達目的地。行車中,干警們商討妥當執行計劃,即兵分兩路由一路干警奔赴當地不動產、公積金等部門再次線下調查二人財產,另一路前往二被執行人活動區域尋人布控。
時間來到下午15時,兩路干警碰頭后帶來一好一壞兩個消息。壞消息是,二人并無新的財產信息。好消息是,已發現并定位二人行蹤。“有錢錢交代,無錢人交代。”執行干警當機立斷前往黃州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尋求協助,后得到黃州區法院執行局大力支持與配合。
夜幕降臨后,楊某某在其居住的小區門前被布控已久的執行干警傳訊至黃州區法院,后又以委托執行的方式委托黃州區法院執行局現場向楊某某下達《拘留決定書(協)》。因喻某某行程有變尋跡未果,故采取以黃州區法院執行局協助執行的方式令其在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約談的方式將其控制,后同上采取拘留措施。就在進行拘前體檢的階段,楊某某面露悔意并提出現場履行20萬元、次日再履行2萬元。經申請執行人同意并收到相關案款后,楊某某被依法解除拘留。
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對該筆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喻某某并無悔意,在走完流程后被依法收押。次日,執行干警提審了喻某某,并形成相應筆錄。案件仍在進一步執行中。
400公里路途,40萬元待履行債務,5名公安法院干警,一座陌生的城市,兩名狡猾的被執行人,一隊協助執行的黃州區法院干警,同一顆強制執行的心,將近一個完整的晝夜……這一組數據背后,有艱難、有成果、也有當地法院協助執行的感動。
“已履行22萬元,剩余18萬元視喻某某情形將跟進更加強硬的執行措施。”執行干警的備忘錄仍有未竟事宜。(通訊員/雷敏 袁玉波 楊學兵 張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