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記者 李麗 通訊員 吳瓊)去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出臺后,我們常收到電話咨詢,他們想了解有關收養子女的相關問題,比如收養需要具備怎樣的條件?到哪里申請辦理收養登記?如何辦理收養登記等,記者來到兒童收養工作的機構——湖北省涉外收養中心進行了采訪。
據介紹,當前,雖然兒童福利機構的孤兒數量逐年在減少,但是國內居民收養子女的需求卻很穩定。事實上,有關收養子女的相關問題,2021年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上都有明確規定,在此簡單向大家進行介紹。
1、什么是收養?收養是根據法定的條件和程序領養他人子女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為;是變更親屬身份和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是一種擬制血親關系的行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
2、哪些人可以作為收養人?(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周歲。
3、哪些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4、收養子女應當到哪里申請辦理收養登記?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一)收養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在兒童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二)收養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或者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監護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三)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以及繼父或者繼母收養繼子女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5、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有何特殊要求?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6、收養關系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除?協議解除和訴訟解除。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編輯:曉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