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漢明
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把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納入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黨的建設制度、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統籌協調,整體推進。
習近平同志在理論結合實踐的基礎上,系統回答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如何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司法體系和司法能力現代化等一系列重大理論與實踐命題。圍繞如何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相關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漢明。
中國社會科學網:請簡要闡釋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時代背景。
徐漢明:首先,破解人民群眾對“法福利”需求日益增長與司法公共品供給不充分的難題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客觀基礎。
隨著經濟社會的加速發展,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社會基本矛盾折射在司法領域,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福利”公共品需求與司法公正供給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也日漸凸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實現司法公共品的充分、平衡、及時、精細、有效地供給,作為“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重要任務之一,提出了一套科學的司法改革新理念、新論斷、新觀點、新戰略,以此指導加快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進程。
其次,消解司法能力與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不完全適應的矛盾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現實依據。司法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承載著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使命,建立公正高效的司法體制是國家治理邁向現代化的重要議程。直面和回答這些重大現實問題,成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現實依據。
此外,彌補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實踐先行與司法理論創新滯后不協調的短板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條件。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的加速推進,要求并帶動司法體制改革實踐的啟動先行,這給傳統的司法理論造成沖擊,并暴露出傳統司法理論的滯后性問題。在現有學科劃分下,司法學未能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法律學科進高校、進教材、進課堂,亦無系統成熟的司法學術體系、學科體系、教材體系、課程體系以及適合司法專業化、規范化、職業化發展的司法卓越人才培養模式,而現有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則主要定位于在職法官、檢察官的業務培訓與政治輪訓基地;法學學科的學生僅把模擬法庭、司法機關實習作為司法實踐課程,并未接受精準、系統、現代的司法理論體系灌輸與嚴格、規范的司法能力訓練。所有這些司法現代化進程中的掣肘問題,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重點關照對象。
中國社會科學網:請闡釋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時代價值。
徐漢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人民司法原理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道路、制度、理論、文化及其實踐的創新發展,是開創新時代人民司法事業的行動指南。
首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對人民司法基本原理的繼承與發展。
在開啟全面建成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新征程,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進程中,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人民司法的基本原理同新時代我國司法體制改革實踐相結合,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理論觀點。這些理論觀點是在遵循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原理與人民司法經典觀點的基礎上,所進行的符合中國國情的創新性發展,是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于人民司法基本原理中國化的最新成果。
其次,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理論與實踐的創新發展。
在黨中央大力推動下,在改革開放之初的1979年,第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了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1982年,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法院、檢察院迅速得以恢復重建,一大批司法骨干、轉業軍人、青年學生及其他領域的骨干迅速充實法院、檢察院司法隊伍,司法組織體系、司法保障體系、法學教育體系全面恢復和完善。
從黨的十五大到黨的十七大,面臨經濟全球化的迅猛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迎來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黨中央團結率領全黨全國人民,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制度、理論不動搖,從“依法治國方略”到“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再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實施;從“推進司法體制改革、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到“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保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部署的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由醞釀準備、“兩高”自主推動到中央納入整體布局、扎實穩妥地推進。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以改革需求為導向,把司法體制改革嵌入法治與改革“雙輪驅動”戰略布局之中,從而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制度、理論、實踐的標志性成果。
此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新時代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行動指南。
黨的十九大確立了“一個時段、兩個階段”的目標任務,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如今,社會主要矛盾發生的歷史性變化,給司法體制、運行機制的發展完善提出了新任務;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由基本實現到全面實現目標任務的提出,給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快啟動、補齊短板、強化薄弱環節提出了急迫要求;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由邁出堅實步伐到基本實現的戰略目標謀劃與行動進程的提速,給司法機關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質更高效、更精準更便捷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務提出了新的標準和要求。基于此,只有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才能讓人民群眾從每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實現黨和國家確立的既定奮斗目標。
中國社會科學網:如何深化新一輪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重任?
徐漢明:我認為,在各種改革聲音意見紛呈的背景下,只有破除對西方理論的盲目崇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理論自信及其實踐路徑,加強司法工作、創新司法經驗、提高司法能力,才能開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道路的新境界。與此同時,也才能夠為那些既希望加快自身發展,又希望保持自身民族獨立性的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在推進司法現代化的進程中提供“中國經驗”、分享“中國智慧”。
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需要適應加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形勢新要求,總結新鮮經驗,進一步破解影響和制約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困擾、保障性束縛的難題,把“補齊短板”“強化薄弱環節”作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切入點,加快推進司法體系和司法能力現代化的綜合配套改革。
其路徑選擇是:完善相對獨立、協調統一的司法管理體系;構建結構科學、功能完善的司法組織體系;設置系統完備、科學合理的司法職能體系;打造權責統一、規范有序的司法權運行體系;配套機制健全的司法保障體系;建立激勵約束、嚴密規范的司法監督體系。與此同時,統籌規劃司法管理綜合配套改革的路線圖、時間表,釋放司法管理體系的結構性效能。也只有通過新一輪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提供更優質量、更高效率、更加精準的司法保障與司法公共服務,才能不斷增進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這一“法福利”公共品的獲得感、幸福感。
記者 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