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省兩會期間,來自律師行業的代表、委員認真履職的身影已成為一道亮麗風景線。今年,他們發出了什么樣的聲音呢?湖北司法帶你聚焦湖北律師代表、委員履職建言新作為~
談感受:省政府工作報告內容務實
對2019年省政府工作報告,宮步坦代表認為,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內容很務實,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2019年在內外壓力下,全省各方面工作成績顯著,但報告回顧2019年工作只用了七頁多,更多篇幅用在2020的工作任務上;二是報告不回避當前困難,明確寫要增強憂患意識,力創最好成績,這既是對全省人民負責任,也充分展現克服困難的信心和決心。
工作報告中提到,2019年“縣鄉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實現全覆蓋”,2020年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在宮步坦看來,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工作非常重要,是實體、網絡、熱線這三個平臺綜合建設的整體工程,這項工作對服務農村居民、服務城鄉低收入人群至關重要。
“很高興看到《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已經列入2020年省人大立法計劃,建議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加快《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務條例》制定工作,盡早完善我省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宮步坦說。
提建議:加強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工作
此次省兩會上,宮步坦帶來《關于省法院應切實加強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工作的建議》。他指出,虛假的訴訟不僅擾亂正常的訴訟秩序,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更嚴重侵害被告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權益,破壞公平正義和社會誠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極大。
當前,實體經濟發展面臨下行壓力已經成為我們必須面對的常態性問題,因企業資金鏈斷裂,不少民營企業的出資人、實際控制人、負責 人及中高層管理人員(以下統稱:民營企業負責人)被舉報為經濟犯罪,被刑事羈押。一旦某民營企業負責人被刑事羈押或被采取留置措施(以下統稱: 被羈押),該民營企業或負責人作為被告的民商事訴訟就接踵而來。
在這種情況下,被羈押的民營企業負責人無法出庭應訴或作證,民營企業的經營資料又往往被辦案機關扣押或遺失,部分民營企業甚至失去對公章的控制,出現虛假訴訟的風險大大增加。例如,當民營企業的負責人被羈押后,債權人將民營企業負責人的個人債務炮制成民營企業的債務等。
由于虛假的訴訟一般比較隱秘,形式上證據完備甚至能形成證據鏈,完全依賴被告人或案外人舉證抗辯,存在巨大難度。為此,《最 高人民法院關于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第 4 條要求,“在民間借貸、離婚析產、以物抵債、勞動爭議、公司分立(合并)、企業破產等虛假訴訟高發領域的案件審理中,要加大證據審查力度。對可能存在虛假訴訟的,要適當加大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
另一方面,全省法院 2019 年受理案件數近百萬件,法官人均結案數近 200 件,在當前審判形勢和結案壓力之下,要求法官積極主動踐行“加大證據審查力度”“適當加大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等, 可操作性較弱。
為切實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宮步坦建議:
1、盡快制定發布加強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程序性規定,增強我省各級審判組織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的可操作性。
2、積極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支持配合,探索建立多部門協調配合的防范和制裁虛假訴訟聯動機制。
3、采取定期向社會公開發布虛假訴訟典型案例等多種形式,震懾虛假訴訟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