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通訊員鄒德祥)最高法在日前召開的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上要求,要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始終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杜絕人為“拔高”或者“降格”,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
黑惡勢力是社會毒瘤,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侵蝕黨的執政根基,必須依法清除。當前應加強源頭治理,突出標本兼治,確保打深打透、除惡務盡,推動實現“長效常治”。但具體操作過程中,個別地方辦案人員對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有欠缺,出現尺度不一、畸輕畸重和證據認定標準不一、法律適用不準的現象。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任何一刀切、粗線條,對中央政策的一知半解、歪曲執行,都要堅決予以杜絕。既要從嚴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又要嚴格遵循罪刑法定、證據裁判、程序公正等法治原則,保證案件質量水準,確保“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冤枉”。
不人為“拔高”和“降格”的關鍵是做到“精準識別”,對涉黑涉惡案件要打準打實,不偏不倚,切莫出現“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的情形。實事求是是我們黨的思想路線,也是馬克思主義的精髓和靈魂。“精準識別”的根本原則和方法,就是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堅持“穩、準、狠”,堅持法治原則和客觀公正立場,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對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罪、不漏一人。同時,對不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堅決不予認定,不錯辦一案、錯判一罪、錯抓一人,有效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社會的長期和諧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