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網北京10月24日電 (孟植良)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共同發布《關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同時發布3件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典型案例,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原則、當事人權益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國慶指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確保準確及時懲罰犯罪、加強人權司法保障的重要路徑,是推動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提升訴訟效率的重要方式。
據陳國慶介紹,《指導意見》以刑法、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為指導,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原則、適用范圍和條件、從寬幅度、審前程序、量刑建議、審判程序、律師參與、當事人權益保障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此外,最高檢今天還發布3件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典型案例。3起真實案例分別從不同角度詮釋了制度適用的效果:案例1是輕罪案件,揭示了檢察官提出量刑建議的計算方法、協商過程,促成雙方達成刑事和解;案例2是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案件,展示了檢察機關承擔主導責任,釋法說理、督促被追訴人進行生態修復,通過公開審查聽證、公開宣告,有效修復社會關系;案例3是嚴重刑事犯罪案件,說明了適用認罪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沒有案件范圍、訴訟階段的限制,可以依法適用,促進社會矛盾化解。
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逐步提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平均適用率為40.1%,其中重慶、天津、江蘇等省份平均適用率已經超過70%。檢察機關在認罪認罰制度中的主導責任充分履行,全國檢察機關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比率逐步上升,量刑建議法院采納率也逐步上升。2019年1月至9月,全國檢察機關提出確定刑量刑建議占比33.5%,量刑建議法院采納率81.6%。
陳國慶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依法從寬,從強制措施適用、起訴必要性和量刑優惠等多個層次探索從寬形式的豐富性和層級的差異性,確保實體從寬落到實處。
(責編: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