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記者熊文勝通訊員張杭)7月24日,記者獲悉:近日,蘄春縣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的10件速裁程序案件獲該縣法院有罪判決,所提量刑建議均獲采納。這是該院積極落實新修訂刑訴法的又一實踐成果。
案件回顧
2017年10月15日上午,被告人董某持C1證駕駛小型轎車,從蘄春縣橫車鎮涼崗村往橫車鎮馬畈街方向行駛。8時30分許,行駛至橫車鎮涼崗村八組路段處,在超越同向前方被害人汪某某駕駛的電動車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與被害人電動車發生碰撞,致使被害人汪某某倒地受傷。事故發生后,董某駕車將汪某某送往醫院并打電話報警,經醫院救治無效,汪某某于2017年11月27日死亡。交警部門認定,董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事后,董某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
上述案件中,被告人董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具有自首、賠償被害人家屬、取得諒解的量刑情節,且對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2019年7月5日,蘄春縣檢察院依法對董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訴,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建議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本案。2019年7月11日,該案在蘄春縣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董某當庭認罪,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及提出的量刑建議沒有異議。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當庭依法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
除上述案件以外,其他9件案件在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時均采取速裁程序審判,被告人認罪服判,極大縮短了審理期限。
四項措施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效落實
為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有效落實,該院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強學習培訓。積極參加上級院組織的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網絡培訓,組織干警赴武穴市院學習相關工作經驗,不斷提升業務水平;
二是爭取外部支持。主動向縣委、縣政法委匯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具體內容,爭取協調解決值班律師、社會調查經費等問題;
三是強化協調合作。完善與公安、法院、司法局協調機制,就速裁程序適用范圍、認罪認罰量刑幅度、量刑建議、集中審理機制、值班律師制度等達成初步意見;
四是規范細化操作。運用省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17種法律文書,認真做好認罪認罰自愿性審查、開展社會調查、量刑協商、簽署具結書、提出精準量刑建議等工作。
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提高司法效率、節約司法資源的重要舉措。蘄春縣檢察院全面推行該制度后,全院辦案效率明顯提高。對于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案件,一般審限10日,最長不超過15日。上述10件已判決的速裁程序案件中,從蘄春縣檢察院收案到法院判決,案件最短用時僅8天。
截至目前,蘄春縣檢察院辦理的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刑事案件中,已有23件獲法院有罪判決,量刑建議采納率100%。下一步,該院將進一步總結經驗,完善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具體舉措,積極推動案件辦理質效兼取,努力實現“三個效果”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