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職不滿一年的銷售總監張某等7人居然一直在為“已離職”的原公司工作,他們利用偽造的離職證明與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的一家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銷售團隊的欺瞞行為導致銷售業績直線下滑,這家公司報案請求公安機關追究張某等人的刑事責任。在沒有收到答復的情況下,公司向浦口區委政法委寫信反映情況,區委政法委將此事交予浦口檢察機關依法監督。近日,浦口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珍祥主動前往這家公司,登門答復案件辦理情況。
群眾來信是“送上門來的群眾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對全國檢察機關做好這項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各地檢察機關根據部署結合實際,推出一系列創新舉措,有力推動了“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提檔升級。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走訪江蘇、河南兩地,實地了解當地檢察機關為做好群眾來信工作付出的努力以及探索出的先進經驗做法。
自上而下
推進發展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人民檢察院及時有效處理了市民韋先生來信反映的問題,韋先生十分滿意,稱贊檢察機關回復及時處理得當。
群眾來信意義重大,連接的是檢察機關與人民群眾之間的關系。
2018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視察最高檢集中處理來信室時,要求對群眾來信要“件件有回復”。
“群眾給最高檢寫一封信不容易,我們一定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辦理好每一封來信,能認真到什么程度,就得認真到什么程度。”張軍說。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廳廳長徐向春告訴記者,今年以來,張軍檢察長多次詢問群眾來信工作推進情況。
2019年1月17日,在全國檢察長會議上張軍提出,對收到的申訴,各地都要在一周內回復,再按部就班辦理并及時回復。要建立完善來信回復、辦理和答復工作新機制,在3個月內完成實體性回復。
1月22日,最高檢第十檢察廳下發通知,明確提出壓實“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責任,確保每一件群眾來信都在一周內回復以及在3個月內完成辦理、答復和息訪息訴等。
3月12日,張軍在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向全社會承諾:將心比心對待群眾信訪,建立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制度。
不推不拖,把來信回復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切實可行措施,大力推進“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據統計,今年3月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接收群眾來信84567件,其中初次來信63569件,重復來信20998件。截至4月底,7日內程序性回復率為94.1%。
發揮優勢
探索創新
5月13日至17日,徐向春一行先后趕赴江蘇、河南,督導“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記者一路同行,見證了兩地為扎實推進這項工作所做的努力。
“你們在百忙中不僅受理了我的案件,而且及時回復,我感到很溫暖也很感激,再次向你們說聲謝謝!”在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第十檢察部來信辦理中心,記者看到89歲的彭某寄來的感謝信。
這只是河南檢察機關辦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的一個小小注腳。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顧雪飛提出,一定要把“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全院性”工程、“全局性”工作抓實抓細、做好做優。他要求各級檢察院檢察長親自抓、重效果,推動工作任務全面落實,倒逼辦案質效全面提升。
小小信件,連著民心民意。
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王廣軍介紹說,河南探索建立“一三四”工作法,即實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三個中心”、建立“四項制度”:通過“一把手”工程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部署推動;通過“三個中心”實現分類辦理,提質增效;通過“四項制度”規范流程,落實責任。
“一把手”工程的實施,進一步提高了河南檢察機關對“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的認識,為相關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結合工作實際,在“一把手”工程基礎上,河南省檢察院成立群眾來信處理中心、網絡信訪處理中心、群眾信訪督辦中心“三個中心”,專門負責群眾來信的受理、分流、回復和督辦工作。
據王廣軍介紹,群眾來信處理中心負責最高檢轉交和省檢察院接收的常規性群眾來信處理回復工作;網絡信訪處理中心負責12309網站受理的群眾網上信訪和省檢察院領導接收的群眾來信的處理回復工作;群眾信訪督辦中心在做好上級機關轉交辦案件督辦工作的基礎上,重點負責對7日內程序性回復后,承辦群眾來信的單位和部門辦理答復工作的協調、督辦、辦理進度匯總、工作情況分析和按月通報等。
王廣軍告訴記者,“三個中心”的建立,推進了“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的精細化運轉,不僅提高了省檢察院群眾來信受理、分流、回復效率,而且大大提高了轉辦分流信件的辦理、答復質效,有效解決了以往群眾來信辦理周期過長的問題。
不僅如此,河南省檢察院還建立了群眾來信辦理、集中審查分流、辦理工作聯絡員和周報告、月通報、季點評四項制度。至此,“一把手”工程、三個中心、四項制度,成為河南檢察機關做實做細“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的重要秘籍,推動這項工作在河南不斷深入。
截至5月10日,河南檢察機關共接收處理群眾來信5498件,具備回復條件的3196件全部在7日內回復。其中,省檢察院接收2775件,具備回復條件的1385件,全部在7日內回復,接收轄區內信訪1356件,已辦結答復342件。
在江蘇,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科技優勢,推動“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駛入快車道。
“蘇檢e訪通”是江蘇檢察機關專門為做好群眾來信工作打造的一大科技“神器”。
在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演示了“蘇檢e訪通”的整個工作流程。這個由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自主研發的工作系統,設置了控告申訴、滿意度征詢、日報管理、案件查詢、專項工作、綜合工作等多個模塊,實現對控申檢察工作全覆蓋、全流程、全留痕、數字化、智能化管理。
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三順介紹,江蘇三級院控申檢察部門依托“蘇檢e訪通”,通過短信告知信訪人接收情況;對沒有電話聯系方式的,通過郵寄告知信訪人接收情況;對于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啟動應急預案,立即辦理并回復。
此外,江蘇各地積極探索創新,南京、南通等地檢察院開設新的短信發送平臺,自主編輯回復內容,提升回復信息的針對性和精準性;常熟市人民檢察院開通IM信息云短信平臺雙向短信服務,信訪人接到短信后可以通過發送短信或語音回復,咨詢了解案件辦理進度等情況。
通過科技手段與傳統方式的科學交互融合,江蘇檢察機關“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邁上新臺階。
完善監督
確保效果
群眾來信,重點在辦。
為確保屬于檢察機關處理的每一件群眾來信都得到依法及時解決,在“四項制度”基礎上,河南省檢察院對分流的群眾來信建立工作臺賬,由群眾來信處理中心和網絡信訪處理中心逐件錄入信件的來源、來信人主要訴求、分流辦理單位、7日內程序性回復情況等內容,每日移交督辦中心匯總。
河南省檢察院督辦中心充分發揮協調督辦作用,對最高檢、省檢察院分流轉辦的信件逐案標注辦結期限,實行到期前15天提示預警機制,及時掌握信件辦理動態。對最高檢交辦要結果案件,實行專人負責、專項督辦。對信件分流后,群眾仍多次來信或赴省進京上訪的,向辦理部門或單位發出風險提示,督促承辦部門、單位做好辦理、告知、解釋工作。對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由辦案部門或單位提出申請,提交省院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研究化解措施。
江蘇省檢察院逐步建立“日通報、周檢查、月匯總、季分析”工作機制:省檢察院每天在控申動態日報中通報三級院執行7日回復情況并實時曝光,提升回復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各地每周自查來信回復,確保7日回復無遺漏,移送信件每周及時寄出;各地每月匯總上報本地執行7日回復情況,對最高檢轉辦清單信件互通臺賬,辦結一件銷號一件;每季度總結全省執行7日回復工作存在的問題,收集好的意見建議,深入推進7日回復工作。
此外,江蘇檢察機關充分利用“蘇檢e訪通”系統開展網上巡查,倒查錄入的每一件信訪事項審查辦理及回復情況,隨時掌握流程動態,確保每一封信得到及時查看回復;依托12039熱線電話抽查群眾來信回復情況,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承辦部門,督促按時向來信人回復程序性信息和實體性辦理情況,確保工作切實開展到位。
正是通過這樣的不懈努力,各地有效確保了群眾來信7日有回復件件有著落,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
受邀與最高檢第十檢察廳一同到江蘇調研督導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宋亞平頗有感觸地說:“檢察機關把百姓事放在心上,體現了為民情懷,作為人大代表,我要做好宣傳員和聯絡員,讓更多人民群眾了解和支持檢察工作。”
記者在隨團采訪中接觸到的群眾來信當事人,也對檢察機關辦理群眾來信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
群眾的滿意是做好檢察工作的不竭動力。兩地檢察機關負責人均表示,將以此為契機,在司法為民的道路上繼續砥礪前行。(記者 蔡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