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則100萬懸賞通告引發(fā)公眾關注。懸賞通告落款是陜西省漢陰縣公安局,通告中稱“如直接協(xié)助抓獲犯罪嫌疑人湯曉東并移交漢陰縣公安局所在地,漢陰縣公安局將獎勵人民幣100萬元”。
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從當地警方處了解到,通告內容屬實,嫌疑人系一珠寶集團創(chuàng)始人,此前曾有該集團下門店因涉非法集資案被查。
嫌犯是東輝珠寶創(chuàng)始人
陜西省漢陰縣公安局5月31日發(fā)布犯罪嫌疑人湯曉東的懸賞通告。
2018年10月7日漢陰縣公安局依法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湯曉東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希望廣大群眾積極舉報犯罪嫌疑人湯曉東的線索。如直接協(xié)助抓獲犯罪嫌疑人湯曉東并移交漢陰縣公安局所在地,漢陰縣公安局將獎勵人民幣100萬元。
北青報記者撥打通告上的聯(lián)系方式,從漢陰縣警方獲悉,該通告提及的犯罪嫌疑人湯曉東系東輝珠寶集團創(chuàng)始人。
涉案珠寶店因非法集資被查
早在去年12月,漢陰縣人民政府官網曾經回復關于東輝珠寶非法集資案信息:東輝珠寶公司從在漢陰縣開辦門店以來,漢陰縣無任何群眾到公安機關報警反映該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直到2018年10月4日,縣公安局才陸續(xù)接到本縣大規(guī)模群眾報案,稱漢陰縣城關鎮(zhèn)東輝珠寶玉器店向社會公眾進行非法集資,目前已停止返本付息,請求受案查處。
漢陰縣公安局受理初查后,發(fā)現該珠寶店面向社會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達100萬元以上。縣公安局于2018年10月7日對東輝珠寶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
回復顯示,漢陰縣公安局已相繼抓獲并刑事拘留東輝珠寶非吸款案10名涉案骨干人員,案件主要嫌疑人湯曉東仍在積極抓捕中。
受害者講述被騙經歷
昨天,北青報記者聯(lián)系到李莫(化名)等數位受害者,他們稱,東輝珠寶以開設玉石珠寶店為由,誘惑他們融資以獲取利息回報。有受害者表示,投入的資金中有老人的養(yǎng)老錢、退休金。
李莫稱,父母被東輝珠寶騙了25萬,其中有他父親看病的錢。“融資的年利率大概是11%左右,每個月利息按月返還。我父母的利息只返了一次。我父親有癌癥,收到消息后就一直心情不好,2018年12月去世了。”李莫說。
東輝珠寶被取締后,陳女士及其他受害者加入了幾個受害群,其中一個群里有三百多人。陳女士稱,“5日,‘湯曉東’在微信群里發(fā)語音信息。”北青報記者在陳女士提供的聊天記錄截屏中看到,一個微信名為“玉器商會會長湯曉東”的人在一個群里發(fā)布語音消息,說自己有錢退給大家,但實體店被封鎖、銀行賬號被凍結。陳女士表示,“并不清楚這個自稱‘湯曉東’的是真是假。”
釋疑
警方發(fā)布懸賞 金額可“自由裁量”
據了解,公檢法機關均可發(fā)布懸賞通告,但對懸賞金額等細節(jié)沒有全國性統(tǒng)一規(guī)定。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余凌云曾在接受《法制日報》采訪時表示,公安機關會根據案件的重特大程度、社會關注度、惡性大小等因素“自由裁量”。
從獎金額度設置來看,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往往直接規(guī)定懸賞的具體金額,法院則根據執(zhí)行到位的現金或財產變現價值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
在懸賞金來源方面,公安機關、檢察機關采用“誰懸賞、誰出錢”原則,從見義勇為基金或辦案經費中抽調,法院則由申請執(zhí)行人承擔。
此外,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新聞中心副主任劉輝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賞金兌現通常采取現金支付的形式,警方將確保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北青報記者就此次漢陰縣公安局發(fā)布的百萬懸賞通告致電當地警方,對方表示,通告中的懸賞金額屬實,但對如何確定懸賞金額等具體信息表示不方便透露。
本組文/本報記者 熊穎琪 張夕
統(tǒng)籌/池海波
(責編: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