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的代表提案及財經領域討論,以下是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十大財經建議,內容覆蓋稅制改革、就業保障、市場穩定、科技創新等核心議題:
一、個稅改革與財政政策調整
1、提高個稅起征點至1萬元/月
提案人:董明珠(代表,格力電器董事長)
建議將個稅起征點從5000元/月提高至1萬元/月,并上調最高邊際稅率至50%以上,以減輕中等收入群體稅負,刺激消費潛力。
董明珠自2018年起首次在全國兩會上建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1萬元/月,此后每年持續提交同類提案,至2025年已堅持九年。
2018年個稅起征點從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即現行標準),并引入專項附加扣除制度。
支持觀點:被認為契合民生需求,能縮小貧富差距、激活消費潛力。例如,中低收入群體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助于推動“有收入支撐的消費”增長。
反對與質疑:
財政壓力:若起征點提至1萬元/月,個稅納稅人群占比將從5%降至不足1%(約850萬人),可能大幅減少稅收規模(2024年個稅占全國稅收8.3%)。
實際覆蓋人群有限:2024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僅41314元/年(月均3443元),月收入超1萬元群體占比不足0.6%,政策普惠性受限。
類似的建議也很重要。余淼杰建議提至10萬元/年,探索以家庭為單位計稅,增強稅制公平性。將保姆雇傭費、養老護理支出等納入抵扣。
2、將贍養配偶父母納入個稅抵扣
提案人:金李(委員、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
將贍養配偶父母納入個人所得稅抵扣的建議成為熱議焦點。旨在緩解“四二一”結構家庭(四位祖父母、兩位父母、一個孩子)的贍養壓力,推動稅收政策與家庭責任的適配性。
擴大贍養范圍:將“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從直系父母擴展至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以及事實撫養的非直系親屬(如長期贍養的叔伯、姨舅等)。此舉可覆蓋更多實際贍養場景,尤其是雙獨生子女家庭需同時贍養四位老人的情況。
階梯式抵扣額度
按贍養老人數量設定梯度標準:
贍養1位老人:3000元/月
贍養2位老人:4000元/月
贍養3位及以上老人:5000元/月148。
例如,同時贍養四位健康老人的家庭,每月最高可抵扣8000元(夫妻雙方各4000元),年省稅額可達1.44萬元(以月收入2萬元、稅率20%計算)。
傾斜支持特殊群體:對護理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額外增加1000元/月的扣除額度。
結合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居民消費指數(CPI)、醫療支出增長率和區域經濟差異,每兩年自動更新抵扣標準。
實施難點
真實性核查:如何界定“實際贍養關系”?需引入“家庭聯名賬戶”或提供醫療繳費、租房合同等憑證,防止“假贍養”漏洞。
財政壓力:若覆蓋全體納稅人,可能減少地方稅收。例如,經濟欠發達地區財政承受能力有限,需中央轉移支付支持。
支持者認為:政策認可了非血緣贍養責任(如女婿贍養岳父母),體現“責任優先”的現代家庭觀,并直接減輕中低收入家庭負擔。
反對者擔憂:高收入群體可能通過“贍養抵扣”避稅,加劇稅收不公。
二、就業保障與產業轉型
3、AI失業保障:最長2年生活補助+免費轉崗培訓
提案人:劉慶峰(代表,科大訊飛董事長)
針對被AI替代的制造業、客服等行業員工,由政府和企業聯合提供最長2年生活補助及職業技能培訓,緩解技術沖擊帶來的失業風險。
4、廢除“35歲門檻”與完善靈活就業者社保
提案人:鄭功成(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及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反年齡歧視:
法律規制:建議修改《就業促進法》,明確禁止無正當理由的年齡限制,并建立公益訴訟制度。
機關示范:要求政府、事業單位率先取消招聘年齡限制,接受社會監督。
靈活就業保障:
分類推進:全職騎手納入工傷保險強制范疇,平臺承擔繳費責任;兼職人員保留參保選擇權。
降低負擔:優化社保繳費比例,避免短期收入下降影響勞動者參保意愿。
還提出加快制定《養老服務法》,以法治手段應對養老服務供給不足、質量不均等問題。
三、市場穩定與產業升級
5、設立“雙10萬億”基金穩股市樓市
提案人:劉漢元(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
提出由央行、財政部聯合注資成立10萬億股市平準基金和10萬億樓市穩定基金,旨在破解A股長期低迷及房地產爛尾樓問題,消息發布后港股內房股單日暴漲12%。
“均輸平準”是中國古代經濟治理的經典智慧,起源于漢武帝時期,其核心理念是通過政府調控平衡市場供需、穩定物價,對后世乃至現代經濟政策產生了深遠影響。
漢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桑弘羊推行“均輸平準”政策,設立均輸官與平準官,通過政府統一收購各地低價商品(“賤則買”),在物價高漲時賣出(“貴則賣”),以此調節市場波動、打擊商人囤積居奇,同時增加財政收入。這一政策有效緩解了漢朝因戰爭導致的財政危機,成為中國古代政府干預經濟的典范。
(我的武大商學院博士后流動站出站報告就是《宏觀經濟調控的中外比較研究》)
美國:1936年設立平準基金,但2008年金融危機中更多采用“類平準基金”組合拳(如購買金融機構股權、資產)。
日本:1964年首次設立共同證券基金,2010年后轉向大規模購買ETF。
韓國最早的股市平準基金設立于1990年5月,旨在應對當時股市泡沫破裂引發的劇烈震蕩。彼時韓國綜合指數(KOSPI)持續下跌,政府聯合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共同出資4萬億韓元成立“股市穩定基金”,后續又追加約2.6萬億韓元成立“保證股價基金”,總規模達7.6萬億韓元(占當時股市總市值的8.9%)。
6、財政補貼支持AI深度應用試點
提案人:周云杰(代表,海爾集團董事局主席)
建議對家電、汽車等行業龍頭企業提供財政補貼,推動AI技術與制造業融合,培育跨領域平臺服務中小企業。
四、民營企業與金融創新
7、建立國家清欠計劃
提案人:范樹奎(委員,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副會長、全聯并購公會常務會長、中聯資產評估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近年來,受國內外多重因素影響,民營經濟發展正處在十字關口。據國家數據局統計顯示,2022年至2024年,民間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連續三年無增長,占全國固定資產投資比例下降到50%,已降至2012年公布民間投資數據以來的最低點。
近年來,民營經濟資金周轉效率持續下降,全國規模以上私營工業企業應收賬款平均回收期由2020年的40多天上升至2024年的近70天,民企流動性風險加劇。企業破產案件數量由2020年4萬余起激增至2024年超過10萬起,其中2024年企業重整逾5萬戶,民企占比超過90%。
綜合各方面的建議:
一是完善債務信息共享與處置機制
——建立全國清欠信息平臺:整合政府、企業及金融機構的債務數據,實現欠款登記、追蹤、申訴全流程數字化管理。例如,通過區塊鏈技術確保數據不可篡改,并開放企業信用查詢接口,便于債權人評估風險。
——分類分級管理債務
小額拖欠:推動協商調解,政府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和快速仲裁通道。
大額拖欠:設立專項司法通道,縮短訴訟周期,對惡意拖欠企業實施賬戶凍結、限制高消費等強制措施。
政府欠款:優先清理地方政府和央企國企對民營企業的拖欠賬款,納入財政預算績效考核。
二是強化法律保障與失信懲戒
——修訂《企業債務清償法》
明確債務方責任,要求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簽署“無分歧賬款確認書”,對逾期未付的賬款按日加收0.5‰違約金。
——完善信用懲戒體系
將失信企業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限制其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及融資活動。例如,某企業若拖欠賬款超過6個月,其法人代表將被禁止乘坐高鐵、飛機等。
三是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
設立清欠專項基金:2025年中央財政擬劃撥5000億元專項資金,用于墊付中小企業的部分應收賬款,待債務方償還后收回資金循環使用。
創新金融工具:推廣“供應鏈票據融資”,允許企業將應收賬款轉化為可貼現票據。
試點“債務置換計劃”,將高息短期貸款置換為低息長期債券,緩解企業流動性壓力。
四是優化政策落實與監督機制
強化地方執行考核:將清欠完成率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對未完成年度目標的地區暫停新增基建項目審批。例如,某省若清欠率低于80%,其財政轉移支付將削減10%。
引入第三方審計與社會監督: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重點行業(如建筑、制造業)進行債務審計,并通過媒體定期公布清欠進度排行榜。
五是構建預防拖欠的長效機制
源頭管控政府項目:嚴禁地方政府在無預算、無資金來源的情況下立項,推行“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前置審批。
推動產業鏈協同治理:鼓勵龍頭企業對上下游中小企業實施“賬期透明化”,建立供應鏈金融共擔風險機制。例如,某汽車集團可將供應商賬期從180天縮短至60天,并配套提供低息貸款。
預期成效與挑戰:
短期效果:預計2025年底前清理80%以上無分歧賬款,釋放超3萬億元企業流動資金。
長期價值:通過信用體系建設和法律威懾,將企業平均賬期從92天壓縮至60天,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
挑戰應對:需平衡財政壓力(如專項基金規模與地方債務風險)、防止“清舊欠新”,以及解決部分企業“躺平式賴賬”等問題。
8、數字金融賦能實體經濟
提案人:田軒(代表,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
建議通過大數據、AI技術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如農業銀行“智慧畜牧貸”通過“牛臉識別”破解活體抵押難題,浙商銀行將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時間從7天縮短至3分鐘。
AI技術(如DeepSeek)將顛覆傳統金融模式,通過大數據分析提升交易精準度、優化風險管理,并助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信息不對稱問題。
強調需平衡技術創新與倫理治理,避免數據隱私泄露和算法偏見,推動“金融向善、科技向善”。
五、綠色經濟與消費提振
9、生態修復工程終身責任制
提案人:張金海(代表,東營市濕地城市建設推進中心職工)
建議將“生態修復工程終身責任制”補充寫入《黃河保護法》,以破解短期治理與長期保護脫節的難題。
——明確責任主體與法律約束
提出在《黃河保護法》中增設“生態修復工程終身責任制”,要求項目規劃、實施、驗收及后期管護全鏈條責任主體(如政府、企業、第三方機構)對修復效果承擔終身責任。例如,互花米草治理后需持續監測植被恢復情況,防止其卷土重來。
——強化監督與追責機制
建立生態修復項目全生命周期檔案,定期評估并公開結果;對因失職導致生態退化的責任主體,依法追責并納入環保信用黑名單。張金海以黃河三角洲濕地修復為例,強調需通過法律確保退耕還濕、補水工程等長期落實。
——推動跨區域協同治理
建議將終身責任制與流域綜合治理相結合,例如在黃河口國家公園創建中,統籌山東沿黃九市的生態修復責任,避免“各自為政”。
10、消費券精準發放與核銷創新
提案人:洪明基(委員、合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
建議分層發放消費券:低收入群體發放小額通用券覆蓋日常消費,中高收入群體發放大額定向券用于耐用品消費。探索“消費券+AI”智能化匹配模式,優化線下核銷流程。
一是分層發放策略:精準匹配人群需求
按收入群體分層
低收入群體:發放小額通用券(如滿50元減15元),覆蓋超市、便利店等日常消費場景,快速拉動剛需消費。
中高收入群體:定向發放大額消費券(如滿1000元減300元),用于家電、家居等耐用品消費,提高客單價。
特殊群體:針對老年人、農村居民等發放專項券(如水電費減免券、公交地鐵券),確保政策覆蓋無數字鴻溝人群。
按場景分層
區域性消費券:在重點商圈發放本地化消費券,激活社區商業。
主題消費券:結合節假日需求推出文旅、冰雪、餐飲等主題券,契合消費高峰(如上海F1賽事帶動4天消費14億元)。
二是優化核銷與結算機制
簡化核銷流程:整合支付寶、微信等支付渠道,支持“支付時自動抵扣”,減少操作步驟。
推廣“通用券”替代行業限制券,覆蓋更多線下實體店(如便利店、快餐店),降低使用門檻。
實時結算模式:消費券資金實時清算至企業賬戶,或按企業歷史經營數據預撥部分額度,緩解現金流壓力。例如,上海通過數字人民幣實現即時結算,企業參與意愿提升30%。
三是技術創新與效果評估
AI智能化匹配:借助AI分析消費行為數據,智能推送適配券種(如服裝類券推送給商圈高頻消費者),提升核銷率。
開發“消費券+會員積分”疊加優惠,增強用戶黏性。
動態調節與評估體系:利用大數據動態調整滿減額度,例如餐飲券在午間高峰提高折扣比例。
建立長期評估機制,分析消費券對細分行業、人群的拉動差異,優化政策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