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湖南在創新創業方面下狠手。
1月17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3月1日起施行。
亮點有三:
——激發科技人才創新活力。通過建立激勵機制、保障機制、容錯免責機制,激發科研人員盡心盡力、一往無前地攻堅克難,保障科研人員開開心心、放開手腳進行科研活動,同時有利于科研人員安安心心地、沒有后顧之憂地大膽創新。
——促進科技成果有效轉化。探索職務科技成果激勵新模式。規定探索賦予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制度。
優化科技成果資產管理。明確支持高校、科研機構設立科技成果經營公司。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高校、科研機構可以對持有的科技成果實行單列管理,對以作價投資等方式轉化科技成果所形成的國有資產,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圍。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試用后有償轉化制度。明確引導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將職務科技成果通過約定由企業試用后有償轉化的方式實施轉化。
——推進基礎研究發展。建立與完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省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基礎研究經費在全社會科技研究開發經費中的比例,對基礎研究優勢突出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在經費等方面建立長期、穩定和集中支持機制。
提升基礎研究能力建設。如規定加強岳麓山實驗室、岳麓山工業創新中心、湘江實驗室、芙蓉實驗室等省實驗室建設,推動基礎理論與技術前沿的突破和創新。
引導基礎研究社會多元投入。明確除設立省自然科學基金外,鼓勵有關社會力量設立聯合基金,共同資助自然科學研究項目,引導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加大基礎研究投入。
7月17日,湖南省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推進大會暨“雙高”(高新區、高校)對接活動在株洲舉行。會上發布了湖南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前十的高校為:中南大學、湖南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湖南科技大學、湖南農業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工程學院、湖南師范大學、湖南工業大學、懷化學院。
省科技、教育、財政和人社四部門聯合出臺了“一體系三指引”,根據研發投入、成果產出、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轉化收入及分配、轉化效能等6個一級指標和13個二級指標,對2023年相關院校進行了分析和測算,形成了2023年度榜單。
11月27日,《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干政策措施》出臺,從實施支持大學生創業政策、設立面向大學生的創業投資基金等7個方面,部署16項具體工作措施。
一是政策保障創業無憂。
對大學生初次創辦的企業或初次注冊的個體工商戶,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文件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最低補貼標準1萬元。
對大學生新創辦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創業組織,吸納勞動者就業滿6個月后,可按吸納本省勞動者人數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自主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申請發放創業場地房租補貼。
實施鼓勵創業專項補貼,對在國家級和省級創業競賽活動中獲獎的創業團隊給予一定額度的創業啟動金。
結合實施“芙蓉計劃青年人才”項目,每年評選一批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并給予經費支持。
高校畢業生個人創業的,可申請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創業擔保貸款利息由財政部門按貸款實際利率的50%給予貼息(這個力度大),貸款風險由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與銀行按8∶2比例分擔。優化創業擔保貸款盡職免責制度,完善大學生創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對畢業年度內持《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的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創新)。
對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人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抵扣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落實科技企業孵化器稅收優惠政策,按財政部等國家部委有關規定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在孵對象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二是基金助力創業“漲潮”
設立運營湖南省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首期基金規模5億元,存續期10年。重點支持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為大學生主導的在湘創業初期項目提供創業啟動資金,吸引、支持其在湘創新創業。基金對于投資創業團隊的項目投資總額最高可達50萬元,對于企業的單次投資額最高可達100萬元。
建立大學生創業項目庫與湖南省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聯動機制,定期推送優質創業項目。
建立社會資本共同孵化、接力投資大學生創業項目的工作機制和通道。
建立省級財政出資收益最高100%讓渡、基金管理人盡職免責、投資項目損失核銷等基金管理機制。
重點支持建設20個左右具有示范和帶動效應的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
推動高校、科研院所的實驗室以及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面向大學生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創新)。
各級政府投資建設的孵化器等創新創業載體應安排不少于30%的場地,免費提供給大學生。
按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服務補助,補助總額每年最高可達40萬元。
三是多維服務創業“發芽”
遴選500名左右責任心強、實踐經驗足、社會形象好的代表組建省級大學生創業導師團(創新)。打造一批“大學生創業指導工作室”。
將組織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協同打造一批精品課程,緊盯科技和產業發展前沿趨勢,深化多學科交叉融合、專創融合,實施“馬蘭花”創業培訓計劃,豐富完善培訓課程體系,建設省級創新創業教育數字資源平臺(創新)。
各高校與湘江科技創新院深度合作,探索逐步建立項目制課程和教學模式。
鼓勵高校允許大學生創業者或創業團隊主要負責人將與本人所學專業相關的創業成果作為畢業論文(設計)申請畢業證書或學位(這個力度大)。
允許大學生休學創業,高校對休學創業的學生,可以單獨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并優化休學批準程序。
每年遴選一批創業教學名師、創業教學優秀團隊,探索將教師開發創新創業課程、指導學生參加創新創業競賽獲獎、創業成果轉化落地等納入教學成果獎評選指標體系(這個力度大)。
成立一支首期2億元規模的公益基金。與國家相關部委聯合制作一檔當代大學生創業專題節目(這個力度大)。
含金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