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房地產新模式到招商引資新模式,現在又到了上市融資新模式。
這些都是統一大市場的統一要求。
為了規范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服務行為,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司法部會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起草了《國務院關于規范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征求意見稿)》。
一是規定中介收費不得以上市結果為條件。
強調中介機構獨立性。但長期以來由于行業普遍以上市結果為導向的收費模式,導致中介機構與企業之間呈現更強的“甲方乙方”關系,也容易損害中介機構的“看門人”能力,導致財務造假,甚至欺詐發行。
《意見》明確,中介機構應當遵循市場化原則,根據實際工作量、所需資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并與發行人在合同中約定收費安排。
二是地方政府禁止給予上市獎勵。
一直以來,上市獎勵在全國各地十分普遍,雖然各地金額不等,但獎勵力度普遍較大,且按照上市輔導、申報受理、獲批上市等不同環節,以結果為導向直接分批次給到獎勵。
比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13年1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支持企業上市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規定,境內上市獲輔導驗收獎勵400萬、首發申請獲受理獎勵400萬、獲批并上市再獎勵400萬。境外上市成功一次性獎勵600萬,境外上市企業回A再獎勵600萬。
《意見》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為條件,給予發行人或者中介機構獎勵,同時還明確“地方人民政府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給予發行人或者中介機構獎勵的,應當予以追回,并由有關機關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2024年最大的特點是,一些傳統做法,都要求改變。這不僅僅是為了規范上市融資,更重要的是拯救地方財政。這從招商引資新模式中看的更清楚。
2024年1月11日,全國審計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提出了六方面審計工作,其中第二項工作內容包括:深入揭示一些地方招商引資中違規出臺“小政策”、形成“稅收洼地”等問題,嚴肅查處違規返稅亂象,提出有針對性、操作性的建議,開展稅收征管審計,盯緊看好寶貴的財政資金。
2022年55個地區違規返還稅收等資金225億元,清理廢止稅收返還優惠。
8月1日施行的《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未經國務院批準,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稅收優惠,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選擇性、差異化的財政獎勵或者補貼,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要素獲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優惠。旨在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促進各類要素合理順暢有序流動,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一段時間內,各地“拼經濟”,上演搶人大戰、搶企大戰,招商引資新花樣層出不窮。但隨著競爭加劇,“內卷”愈演愈烈,招商變搶商,互相“挖墻腳”;給予“超常規優惠”,人為制造“政策洼地”;不顧發展實際,產業規劃同質化……種種招商引資亂象,既擾亂了市場秩序,導致引進企業“水土不服”、“候鳥式企業”套利,又加大了地方財政壓力。
這些規定自然而然延伸到上市融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