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8日發表文章《奮力譜寫新征程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新篇章寫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召開之際》。其中指出,加大對金融、國企、醫療、糧食購銷、鄉村振興、煙草、體育和統計等領域案件查處的力度,對比較突出的行業性、系統性、地域性腐敗問題進行專項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系統性風險。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深化整治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推動從個案清除、重點懲治向系統整治、全域治理轉變。
終于重視了統計。
1月8日上午,二十屆中紀委三次全會開幕。有很多反腐敗方面的創新思維,力度加大。有人歸納如下:
1、深化整治金融、國企、能源、醫藥和基建工程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
2、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
3、嚴肅查處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賄人。
4、加大對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的追繳和糾正力度。
5、反腐敗絕對不能回頭、不能松懈、不能慈悲。
6、把嚴懲政商勾連的腐敗作為攻堅戰重中之重,堅決打擊以權力為依托的資本逐利行為,堅決防止各種利益集團、權勢團體向政治領域滲透。
7、腐敗的本質是權力濫用。
8、持續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
9、與時俱進修改監察法。
10、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為契機,在全黨開展一次集中性紀律教育。
11、堅決防止搞“小圈子”、“拜碼頭”、“搭天線”。
12、有力打擊各種政治騙子。
13、嚴格防止把商品交換原則帶到黨內。
14、要建立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機制。
15、強化對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快速處置。
16、把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看成是極大的恥辱。
當然,我還是更加關心統計腐敗問題。
最近,對統計腐敗的關注度要提高。有兩件事:
中央政治局于2023年12月21日至22日召開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總書記強調,政治局的同志要帶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高質量發展,反對貪大求洋、盲目蠻干;堅持出實招求實效,反對華而不實、數據造假;堅持打基礎利長遠,反對竭澤而漁、勞民傷財。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第三次修訂,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發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后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共158條,與上次修訂相比,新增16條,修改76條,新修訂的條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統計造假”處分首次納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作為違反工作紀律的情形,并在第139條作出明確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九條 進行統計造假,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對統計造假失察,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統計造假”被納入《條例》處分范疇,充分彰顯了黨中央堅持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以及對統計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堅強領導。統計部門將持續增強統計執法力度和統計督察效能,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牢牢守住統計數據質量生命線,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實統計保障。
從統計督察到紀律處分,很大進步,真數治國。
一年前,國家統計局發表文章《黨政領導干部違反統計法律法規應當追究哪些黨紀政務責任》網頁鏈接。
明確,按照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人處分處理建議辦法》和《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地方、部門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領導人員具有下列統計違法行為的,應當根據違法行為情節的嚴重程度,給予領導人員警告直至開除處分。
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最新案例:
2023年9月,經中共青海省委批準,青海省紀委監委對十四屆省委委員、西寧市委原副書記、市長孔令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孔令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選拔任用干部;搞錢色交易;不正確履行職責,脫離實際制定并強行要求完成經濟指標任務,致使統計數據造假,造成不良影響。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孔令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中共青海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后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孔令棟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青海省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中共西寧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