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近日出臺了《關于促進街邊擺攤健康有序發展的若干意見》,從10月1日起,將街邊擺攤合法化,給予商販更多的經營自由和保障。這一新規對于促進地攤經濟的發展,激發市場活力,增加就業崗位,保障民生福祉,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街邊擺攤的合法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明確了街邊擺攤的定義和范圍。街邊擺攤是指在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或者其他經批準的區域內,以移動或者固定方式進行的小額零售或者服務性經營活動。街邊擺攤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交通、消防、環衛等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第二,簡化了街邊擺攤的登記和管理程序。街邊擺攤無需辦理營業執照,只需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登記,并取得登記證或者登記卡。登記時應當提交身份證明、經營品種、經營場所等信息,并簽署誠信承諾書。登記后應當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張貼或者懸掛登記證或者登記卡,并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三,規范了街邊擺攤的經營行為和責任。街邊擺攤應當保證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服務的質量、安全、衛生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消費者合理期望。街邊擺攤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者提供虛假欺詐服務,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者其他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共秩序。街邊擺攤應當對其經營行為造成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完善了街邊擺攤的執法和保護機制。對于違反本規定的街邊擺攤,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法予以查處,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或者違法商品等行政處罰。對于合法經營的街邊擺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擾、阻撓或者侵害。對于侵害街邊擺攤合法權益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有以下創新之處:
一是從立法層面明確了街邊擺攤的合法地位,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和依據。
二是從管理層面簡化了街邊擺攤的登記和審批程序,為其提供了便利條件和機會。
三是從監督層面規范了街邊擺攤的經營行為和責任,為其提供了規范要求和指導。
可以預見,城市將呈現出以下變化:
一是城市將變得更加熱鬧和活躍。
二是城市將變得更加包容和多元。
三是城市將變得更加和諧和穩定。街邊擺攤將為促進社會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改善民生福祉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街邊擺攤合法化,不用再和城管“躲貓貓”了,這是一項具有重大意義和影響的政策舉措。
其實,湖北荊門的鐘祥市,已經較早開始這項工作。有前瞻性。
今年7月13日,為促進地攤經濟與城市秩序協調發展,激發城市活力,方便市民群眾生活,鐘祥市城管執法局結合市容秩序“疏堵結合”工作要求和攤販“潮汐”特點,決定對中心城區臨時便民銷售攤點進行調整:
——經營時間。
1.瓜果類:即日起至9月30日。
2.蔬菜類、維修類、古玩工藝品類:長期開放。
——相關要求
1.規范經營。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經營類別、劃定范圍有序擺放,有序經營,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叫賣,不得超出劃定經營范圍,不得超出規定經營時間。
2.安全經營。臨時銷售攤點不得占用城市主干道,不得妨礙主干道車輛通行,不得影響交通秩序,禁止占壓盲道,確保市民群眾交通安全、人身安全。
3.衛生經營。臨時銷售攤點,經營者需履行市容環衛責任,自配垃圾容器和垃圾清掃工具,及時清理產生的垃圾,保持環境衛生干凈整潔,攤走地凈。
執法局將加強對臨時便民銷售攤點日常管理,嚴格規范經營秩序,并根據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和季節變化,動態調整臨時銷售攤點設置。對拒不服從管理、群眾反映強烈且整改不到位的經營者,依據《荊門市城市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對侮辱、毆打城管執法和環衛保潔人員或者阻礙城管執法人員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規劃的便民攤點20個,經營面積3200立方米,其中瓜果蔬菜類15個,維修配匙類4個,飾品古玩類1個。
便民攤點附近還建有便民驛站,驛站內有空調、凈水機、微波爐、衛生間等設施,免費為攤販、市民提供飲水、充電服務。
20個攤點共解決中心城區900多戶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問題,帶動1000多人靈活就業。
這是共同富裕的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