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在2009年5月,廣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門、中山、東莞、肇慶8個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共同簽訂了《廣東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實現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積金的互貸。但這一政策在2013年5月協議到期,此后沒有續約,基本上停止了異地貸款。
2012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湖南長沙通程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周兆達接受記者采訪時呼吁,健全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建議將現行的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改組為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建議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體制,統一操作流程,實現全國住房公積金“通存通取”,實現各省市區內“異地通貸”,發揮其互助支持功能。
這個建議有一定的效果。
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是繼央行和銀監會在2014年十一假松綁房貸之后,三部門于2014年10月發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積金貸款條件,并于2015年9月15日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建金[2015]135號),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公積金貸款異地申請指出今后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公積金異地貸款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2015年10月8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已全面推行。
但是,對于像北京、上海這樣房價相對較高的地區,此次發布的公積金貸款政策仍然還是杯水車薪。
對于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的影響,有專家分析稱,此次細則的出臺,對于生活城市變動、回原籍置業的購房者來說,有利于解決個人住房需求,沉淀的公積金資源能夠得到利用。并且,該項政策更適用于這樣一些人群,在一二線城市工作并繳存公積金,但買不起當地住宅的年輕人,去三四線城市買房,可以節約一部分購房資金,從這種程度來說,對于三四線城市來說是利好消息。
但是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的實施仍存在兩大壁壘:一是政策壁壘,公積金歸地方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調配,所以地區間協調有一定的制度障礙;第二個是利益壁壘,有些地區的公積金是用來支持當地的住房保障和棚改房的開發貸款,每個地方政府都不希望自己的資金被他人使用。
北京規定,在外地工作京籍、北京工作的非京籍人士可申請公積金異地貸款。
也就是說北京戶籍、在外地工作的人要是回北京購房,可以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外地戶籍、在北京工作的人回老家買房,可以向戶籍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但是異地買房貸款不是所有的異地都可以使用北京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是個人戶籍所在地的“異地”,才可以享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的異地貸款。
北京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北京或者戶籍所在地買房貸款。除了這兩個地方,異地不能用北京公積金貸款。
全國兩會繼續關注。2019年3月,全國人大代表王家娟呼吁:異地公積金應該全國通用。
今年,有的朋友給我提交了《關于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的建議》。
近30年來,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支持住房改革、住房商品化和住房保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人民群眾住房需求的日益增長和城鎮化的蓬勃發展,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也漸漸顯露出一些不足。為此,“十四五規劃”中提出,將“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繳存、管理、使用和運行機制”作為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來推動。
在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改革完善中,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成為很多人關注的重點,特別是一些在外務工而有返鄉置業需求的人群。據 58同城、安居客《2021-2022返鄉置業報告》數據顯示,2022年返鄉置業的意愿人群占比41.2%,其中包括在家鄉及家鄉的省會城市買房的人群。
當前,“放寬提取條件,擴大使用范圍”成為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共識。推進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的不斷完善,可以促進城市公積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人員流動和城鎮化發展,有利于提升居民居住水平。近年來,各地在公積金異地貸款領域進行了諸多探索,但通過調研發現,公積金異地貸款的運行還存在一些瓶頸,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風險成本問題有待解決。
異地貸款購房人群中,很大一部分是異地購房自住或將來自住人群,其中多為就業城市的流動務工人群,他們也是異地貸款政策的主體服務對象。這部分群體工作穩定性較差,且大多為中低收入人群, 還款逾期風險較大。收益高風險性與服務成本的增加,是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要解決的一個瓶頸。
二、跨地區業務協同需進一步加強。
異地貸款涉及兩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協調,核心工作是做好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但目前住房公積金全國聯網難度很大,全國設置的600多個公積金管理機構各有一套信息系統。與異地貸款直接相關的三四線城市,同時面臨連通成本高、資金不足的問題。在貸款發放協調、貸后管理等方面同樣存在協調性不足的問題,因為在申請、審核、審批等方面沒有統一要求,一些細小環節差異可能導致無法辦理貸款手續。在貸后管理方面,流動強的務工人員一旦從就業地流動到其他城市工作,貸后管理工作涉及更多地區,如果沒有事先的制度安排,購房地公積金中心在風控方面同樣面臨很大壓力。
三、異地貸款政策限制導致繳存個人參與積極性不足。
盡管異地貸款政策有利于城市務工人群改善居住水平,但政策的實效性還沒充分發揮。對異地就業人員來說,很多人傾向于到大城市定居,但一些大城市往往因已經顯現公積金流動性風險,不愿啟動異地貸款政策,部分地區則通過增加前提條件提高異地購房的準入門檻,即使都無障礙,在貸款額度方面可能也難以滿足異地購房人群的需求。再加上跨地區辦理程序的繁瑣,以及時間成本等因素,導致繳存個人參與積極性不高
鑒于公積金異地貸款在運行上的上述問題,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尊重各地區現實差異,促進異地貸款政策真正落地。
從城市務工人群的住房需求看,異地貸款模式主要對應兩種住房需求:一類是在工作地周邊城市解決住房問題,一類是返鄉就業、返鄉置業,購房地與戶籍地一致的異地貸款模式。鑒于此,各城市應根據務工人群的住房需求特征,有選擇地重點推行。同時,要遵循由易到難、逐步推進的原則,逐步實現設區城市的資金統籌、省內異地貸款政策的協同,并樹立公積金運營的互聯網思維,讓繳存個人能通過互聯網實現公積金的跨區域流動。
二、在國家層面強化協調,理順跨區域辦理流程。
鑒于公積金異地貸款在跨區域辦理中,存在標準、細則不一致等問題,建議在統一標準、明確細則等方面作重點部署,如在準備材料、文書格式和辦理規范等在全國層面統一標準、出臺規范。此外,信息對稱是規避公積金異地貸款風險的重要途徑,異地工作者較本地就業人群有更多不確定性,建議在國家層面推進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信息交換系統建設,更好地做好風險管控工作,同時提升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主動性。
三、推動公積金繳交擴面工作,為異地貸款政策夯實基礎。
從提高居民居住水平的目標來說,城鎮化背景下的城市務工人員是住房公積金制度服務的主體,此類人員中很多是新就業大學生、農民工群體,他們也是公積金異地貸款的主要服務對象。在異地貸款政策的運行中,建議通過政策引導、勞動保障措施的完善,將更多在城市穩定就業的務工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的體系,讓他們在面臨返鄉置 業等現實需求時,能夠享受到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不斷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提升生活、工作的幸福感、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