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在京舉行。
本次會議有多個首提內容,其中“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內容,對我國煤化工行業將產生重大利好,影響深遠。
第一次去位于青山區的中韓石化是在2017年8月,了解能耗中的原材料的比重,向民進中央提交了取消原料能耗的建議。
2019年中期,參加大V看青山活動,又到中韓石化。
22日上午第三次去,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要求,了解各地燃料用能與原料用能、工藝的情況。今后,新能源與原料用能將不計入能耗,以真實反映能耗情況。一個建議提上去了,說不定有效果。
我談了四點:
1、該問題討論歷程,代表、黨外人士的共同努力,今年9月11日第一次出現政策。
2、對湖北的影響,地方領導的離任審計,武漢荊州宜昌荊門的產業,原來辦法無疑是緊箍咒。
3、浙江求真務實做統計,對統計求真求實求新的要求。
4、精準統計,精準投資,火電不再增加,騰出生態空間。
提供三個信息:花湖機場有油,新疆庫車綠氫固碳項目,青山能耗試新方法。
這個問題,企業家最有發言權。
早在2018年3月15日,全國人大代表、兗礦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希勇在接受《中國能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煤化工和石油化工并不是完全重合的產業,反而可以實現優勢互補,兩者是融合發展的關系。”建議擴大煤炭的“原料”功能,淡化“燃料”功能,讓其成為高端的化工原料。兗礦在煤制油、煤制甲醇等高端化工產品方面,都在積極布局。
2019年8月27日,國家能源局公開答復了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提出的《關于煤化工原料用煤不計入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企業生產能耗的提案》,在當時影響很大:
一、關于煤炭深加工產業發展……
二、關于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統計口徑……
三、關于煤化工原料、煉焦用煤計算
按照我國現行能源統計方法制度及國際通行做法,煤炭作為能源品種之一,無論其用作燃料、原料、材料或動力,都要計算其消費量。因此,在統計的能源消費總量中不能扣除用于煤化工的原料用煤,不能扣除煉焦的煤炭投入消費。同時,鑒于地區間有關能源品種調入調出的復雜性,難以準確統計相關數據,因此,無法按照誰使用高載能產品誰承擔能源消費進行統計,請予理解。下一步,我局也將會同發展改革委、統計局等部門進一步加強調研和研究。
在地方,也有這種呼聲。
2021年4月3日臨沂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回復《關于對原料煤與燃料煤進行區別控制的建議》中說:
國家和省下達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和考核時,均以統計部門數據為依據。關于原料煤和燃料煤區別控制的問題,我們積極與市統計局對接,市統計局答復,“根據國家現行的能源統計報表制度,煤炭作為原料、燃料均按照煤炭消費進行統計。”國家能源局也給予過明確答復,“按照我國現行能源統計方法制度及國際通行做法,煤炭無論作為燃料、原料,都要計算其消費量,在統計的能源消費量中不能扣除用于煤化工和煉焦等原料用煤。”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向統計部門對接,建議統計部門對原料煤與燃料煤進行分類統計;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匯報,在煤炭消費控制中區分原料煤和燃料煤。
這個建議終于夢想成真。
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在11日出席“2021-2022中國經濟年會”時稱,“原料用能就是煤化工、石油化工。它(能源產品)轉化為原料了,它并不是100%的排放二氧化碳到空氣中,一般只有20%(排放),80%是轉化成原料。但是燃料用能排放的都是二氧化碳,所以統計上要把它們分開計算,管理部門要考核,這些都提出了明確要求。”
實事求是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