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關于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的意見》中,明確規定:“對各地區清理和糾正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文件和做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不得將統計機構作為完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單位,不得要求下級機構或調查對象按照指定數值填報數據,不得隨意調用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數據作為各項評比表彰和資格認定依據等”。
這“三個不得”,實際上是保障統計工作有一個良好寬松的環境,不要給統計部門強加“非統計”的工作。就像北京在紓解“非首都”功能。
統計數據,是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五大事業的“晴雨表”、“溫度計”、“風向標”、“喜憂榜”、“指示器”,是各項重大決策的數據依據。解讀統計數據,就是分析一個社會的方方面面。
最近兩年,每個人的“體溫”成為一個不能馬虎的指標。量錯了一個人的體溫,那可是不得了的事情。通過統計,及時反映各項事業的喜憂、冷熱,是我們分內的工作。比如,目前,我們需要從統計角度,進一步解讀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來的“三重壓力”。統計數據,既要報喜,又要報憂。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及渦陽縣平安建設滿意度調查弄虛作假問題,被責令相關黨組織作出深刻檢查,對6名黨員領導干部嚴肅問責。其中,亳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中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渦陽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松濤,亳州市委政法委綜治科科長馬傳武,渦陽縣委政法委副書記海超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亳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明杰受到誡勉;亳州市委政法委維穩指導科副科長趙儇受到批評教育。這一事件暴露出當地相關黨組織和相關黨員領導干部政績觀偏差,作風不嚴不實,推動平安建設不在實干上下功夫,卻在“數據好看”上弄虛作假,是一起典型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說明社會治安的好壞,都離不開統計調查部門的度量。
但是,在統計工作中,我們往往要承擔一些“分外之事”。“三個不得”就是為了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讓我們安安靜靜地做好統計調查工作(模仿《讓我們蕩起雙槳》)。
至少在2014年,統計系統就提出“不得將統計機構作為完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單位”。統計部門是反映、監督各項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如果把統計調查部門作為實現目標的責任單位,那不是為數據造假提供了制度上的漏洞嗎?我們提出的大大小小的目標,是考核干部能力高低、提拔與否的依據,真實反映目標的實現程度,對當地很重要,對領導者個人也很重要。如果統計部門參與其中,勢必會人為影響目標實現程度。這是影響統計數據真實性、科學性的重要因素。人們常說的“官出數字,數字出官”,就是這個意思。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統計部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讓地方領導管不了統計官員的“官帽子”與“錢袋子”。目前實現垂直管理的只有吉林省,始于2006年。全國推廣還需要一個過程。
“不得要求下級機構或調查對象按照指定數值填報數據”,這是統計法的基本要求。不僅上級統計部門不能要求下級統計機構這么做,而且統計機構也不能暗示統計調查對象填什么樣的數據。全國企業數據聯網直報系統于2012年2月18日零點正式開網,在此前后,統計造假的形式略有不同。
在2012年以前,統計數據在層層上報時,還明顯存在修改的情況。2012年開始,聯網直報了,如果在網上修改,勢必留下修改痕跡。因此,在2016年3月的新華社采訪中,筆者提出,聯網直報后,統計數據“源頭造假”是最大的問題。這種源頭造假,可能就是一個電話的事情,很難找到造假的證據。但是,造假的事情“暗示”多了,會導致企業統計人員的反感,舉報就難以避免。因此,統計調查部門在工作培訓中,只能解讀一些指標的真實含義、范圍,以及如何正確地填報,而絕不“暗示”可以“多報一點”“少報一點”。實際上,隨著區塊鏈意識滲透到統計網絡中,一個企業統計數據的多報或者少報,都會成為與其他相關數據不一致的地方,而被“懷疑”,并做進一步的核實說明。正好是執法檢查的目標。不要把統計法當“豆腐法”。不要把“犯罪”當作“犯錯”。
未來統計改革的亮點有統計云工程建設、優化統計數據采集體系、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等。技術+方法+制度+體制,才是出路。
案例:四川省統計局的“規上工業數據質量預警系統”已累計匯集了全省1.5萬余家規上工業企業數據,能夠為統計監督尤其是執法監督提供比過去更為準確和高效的數據基礎,也能為政府部門制定產業經濟政策提供決策依據。
在四川局數據指揮中心,超大電子屏幕上實時滾動播放著全省15660家規上工業企業以及全省各區域的相關數據信息。預警系統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將聯網直報平臺數據、部門數據和互聯網數據進行全面融合。
通過單位狀態、生產經營、填報行為、能源消耗、納稅狀況、信譽風險、金融風險7個維度建立指標體系,構建微觀企業預警模型,測算企業風險指數,形成企業畫像;通過風險企業影響、填報行為影響、行業偏離影響、能耗協調影響、稅收協調影響5個維度建立指標體系,構建宏觀區域預警模型,測算區域風險指數,形成區域畫像。
通過預警系統里的地圖,可以看到每個企業所處的具體位置,不同顏色的點,表示的是不同風險等級的企業,紅色的是高風險企業。根據風險指數和畫像,系統將企業和區域劃分為高風險、中高風險、中低風險、低風險、零風險5個等級;根據風險等級和所涉及的具體風險,生成問題企業和高風險區縣清單,實現自動預警。給統計數據監管體系安上了“千里眼”“順風耳”。
過去,統計數據的監管工作可供研判的維度較少,且缺乏一些智能化手段,很多數據造假違法行為取證難、耗時長,統計監督的效力較弱。
這套預警系統的建立,則讓數據“不能假”有了制度化的保障,發現數據質量問題的依據充分有力,監測結果為統計監督尤其是執法監督提供了更為準確、高效的數據基礎,發現問題數據和實施管控實現無縫鏈接,從而大幅提高了統計監督執法效能。
自2021年6月預警系統試運行以來,全省高風險企業指數呈明顯下降趨勢。預警系統正在進行系統完善,接下來還將開通市州統計局端口,市州統計部門可以直接通過系統查看本地區預警詳情并反饋核查結果,將極大地提升統計部門數據監管效率。
四川局將堅持運用預警系統不斷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按照“兩書一函”(約談通知書、整改通知書、提醒督促函)制度要求,加大工業數據質量管控力度。
下一步,將繼續充實監測指標、完善系統功能,并在其它專業推廣統計數據質量預警系統,使全省統計數據“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制度不斷完善。
這讓我們想到交通指揮中心的場景。
《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因此,“不得隨意調用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數據作為各項評比表彰和資格認定依據”就順理成章。因此,最近15年,各級統計調查部門,都退出了各種各樣的“排行榜”的評選活動。為了保護商業秘密,有的企業也不愿意參加此類活動。
《統計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當及時公開,供社會公眾查詢。
表面上看,這兩者有矛盾,實際上并不矛盾。統計調查機構不能提供單個統計對象的數據,但是可以給全社會提供總體數據,因為不可能從總體數據中推出某個個體的數據,數據是安全的。
總之,“三個不得”既是保障統計環境的需要,也是營造營商環境的需要,統計工作需要全社會的理解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