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五上午,參加了省營商環境監督員(205名)培訓班的學習,了解不少知識。
比如,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針對該領域的研究受到各國重視。國際上以1968年美國學者伊西·特利法克和彼德·班廷創立評價一國投資營商環境的“冷熱分析法”為標志,至今已有50多年歷史。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學者重點對投資營商環境評價方法進行了研究,在實際論證分析方面主要以跨國公司的海外經營為重點進行投資營商環境的研究。
中國改革開放40余年,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投資營商環境的建設方面也取得了許多成功經驗,但同時也暴露出許多問題,需要從更深層次進行投資營商環境研究。
在此,提五個建議:
1、把國務院大督查的問題加以梳理,作為湖北省完善營商環境的重點
國務院于2021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組織開展第八次大督查。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江西、山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寧夏等16個省(區、市)進行實地督查。
2021年7月,第八次大督查圍繞減稅降費助企發展擴內需保就業保民生等工作征集問題線索。
目前正在進行,可以說是轟轟烈烈。
來看國務院督查組在內蒙古、廣西的督查情況。
國務院第八次大督查第五督查組在內蒙古自治區暗訪時發現,部分基層交管部門為完成罰款次數的任務,以“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未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等不扣分、只罰款的事由,對過往貨車司機采取“一刀切”式罰款。
廣西部分地區存在農村電商基層服務網點建設一擁而上,無序分布,長期閑置,造成中央財政資金浪費的問題。
督查組查閱融水縣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服務站的服務清單月報表,發現幾乎所有站點銷售的物品都是煙酒、牛奶、洗衣粉等日用品,顯然這些并非電商銷售而是服務站所在商店的日常經營。
各種問題在湖北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建議各個部門舉一反三。
2、學習全國做法,開展省級優化營商環境試點
9月8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在部分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支持地方深化改革先行先試、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會議決定,在實施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推動在全國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的同時,選擇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市場主體數量較多的城市,聚焦市場主體和群眾關切,對標國際先進水平,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
一是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二是進一步方便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
三是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
四是提升對外開放水平。
五是創新和完善監管。
六是優化涉企服務。
作為湖北來說,也可以開展這項活動。可以選擇省會、地級市、縣級市、縣四個層級的開展試點工作。總結地方性的做法。
3、鼓勵服務對象寫社情民意信息
作為民主黨派的一員,我從1997年開始寫信息,提交一些苗頭性、前瞻性、代表性的問題。比如,公車改革、惠民醫院等。
在特殊的2020年,我被民進中央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12篇:
1.疫情高發區部分生活用品缺口巨大問題亟需解決
2.構建與我國大國責任相匹配的援外公共衛生應急體系
3.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更好傾聽人民聲音
4.建議迅速將中央應對疫情指導小組轉化為中央對湖北經濟社會疫后重建指導小組
5.關于火神山醫院和雷神山醫院后續利用方式的緊急建議
6.加大力度建設節約型政府的建議
7.以健康副省長替代金融副省長的建議
8.把真正文化消費納入文化產業統計
9.建議在保質的前提下加快西十高鐵建設速度
10.關于實現國內大循環的四點建議
11.加快發展中歐班列集結中心“軸輻式”運輸模式
12、建議十四五期間財政科技支出向企業傾斜
被省政協采納一條:新冠疫情防控期間暴露的形式主義等問題亟待引起高度重視。
被全國政協采納三條:
1、構建與我國大國責任相匹配的援外公共衛生應急體系(5月)
2、推動節約型政府建設進入“快車道”(5月)
3、多措并舉推動實現國內大循環(8月)
如果企業家也提交社情民意信息,也可以反映企業、行業存在的共同性問題。僅靠監督員寫是不夠的。
4、“一企一策”搭建企業難點痛點化解專班
企業之間的糾紛,由企業、律師、法院去解決。我國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始終強調訴訟與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非訴訟方式之間的相互配合與協調,將各種解紛方式之間的優勢互補作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運轉的核心動力。
企業與政府之間的問題,需要在企業與政府之間協調解決,比如,“新官不理舊賬”的遺留問題,就需要由企業、政府部門、律師等各方面組成協調小組加以解決。最近幾年,收到不少這方面的問題。
化解了一個政企糾紛的難點,就離優化營商環境更近一些。
5、重視國家統計局地方調查總隊的營商環境調查成果
國家統計局湖北調查總隊在十年前曾經做過這方面的調查,最近沒有做了。建議恢復,有條件。
外地比較重視這方面的調查。
比如,2019年3月6日,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發布了一份針對3395家在滬企業的調查報告,受訪企業通過問卷的形式,對上海營商環境做出了真實、客觀的評價。
其中一項調查結果引人關注:問及選擇到滬投資經營的方式時,53.7%的企業表示經綜合考察后選定在滬投資經營,12.9%的企業在已有項目基礎上延伸投資,12.5%的企業由同行業或關聯行業帶動來滬經營。
這些答案加起來,表明接近90%的受訪企業選擇上海,是“主動選擇”;僅有10.9%的受訪企業回答是通過“政府招商引資”而來。
在城市綜合環境方面,企業對上海的社會治安狀況和公共交通發展水平滿意度最高;在法治環境方面,企業對上海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執法程序規范性高度認可;在政府政策環境方面,上海的政策透明度和穩定性獲得企業普遍贊譽;在經濟與市場環境方面,上海的對外開放和投資便利最受企業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