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發生以來,各級政府頒布了一系列惠企政策,這些支持中小企業的政策能不能常態化、制度化?
這是大家期待的。
眾所周知,中小企業很重要。中小企業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
但是,中小企業的生存又很困難。國家統計局7月27日公布,6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總額6665.5億元,同比增長11.5%,增速比5月份加快5.5個百分點;二季度工業企業利潤同比增長4.8%,增速實現由降轉升。一季度為下降36.7%。尤其是5、6月份,利潤分別增長6.0%和11.5%,增速逐月加快。
而中小微企業可就沒有這么幸運了。
中小企業協會執行會長張競:疫情發生以來,中小微企業受到很大沖擊。資金緊張是當前企業反映最突出的問題。調查顯示,有60%以上的企業反映流動資金緊張,只有10%的企業表示自有資金能支撐半年以上。需求不足則是中小微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分行業看,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游等第三產業受疫情影響最大、恢復最慢。有一次講完課之后,現場企業家提了三個問題讓人揪心:優惠政策怎么落地?企業員工工資沒有來源,銀行貸款還是要抵押。
7月24日媒體報道,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等17個部門共同印發《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提出7方面25條具體措施。在這里可有好東西,堪稱“中小企業新政”:
(1)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基礎性制度。
鼓勵地方依法制定本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法規。探索建立中小企業法律法規評估制度和執行情況檢查制度。堅持公平競爭制度,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公正公平對待中小企業,破除不合理門檻和限制。完善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和發布制度,健全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完善公正監管制度。
2020年5月1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夯實市場經濟基礎性制度,保障市場公平競爭。”
可見,基礎性制度,是中小企業發展的基石。過去比較多的是關注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的基礎性制度。中小微企業主要是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缺乏基礎性制度。
(2)針對降低中小企業成本,堅持和完善中小企業財稅支持制度。內容非常豐富。
建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公司制母基金,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完善基金市場化運作機制,引導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建立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長效機制;強化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機制,修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
(3)堅持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促進制度。
如:提出優化貨幣信貸傳導機制;健全多層次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發展便利續貸業務和信用貸款,增加小微企業首貸、中長期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強化小微企業金融差異化監管激勵機制;完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制度;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等。
(4)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制度。
推動完善創業扶持和創新支持制度,健全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機制,推動以信息技術為主的新技術應用等。如:明確提出大幅提高中小企業承擔研發任務比例,加大對中小企業研發活動的直接支持。健全“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標準體系和評價機制。支持中小企業應用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以及新材料技術、智能綠色服務制造技術、先進高效生物技術等,提高中小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綠色化水平。
(5)完善和優化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要求健全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社會化公益服務相結合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全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一體化平臺,探索建立志愿服務機制;完善中小企業培訓制度,構建具有時代特點的課程、教材、師資和組織體系,建設慕課平臺,構建多領域、多層次、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中小企業培訓體系;夯實中小企業國際交流合作機制等等。
(6)建立和健全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保護制度。
構建保護中小企業及企業家合法財產權制度,健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創新性提出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應急救援救濟機制,幫助中小企業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
(7)強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組織領導制度。
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建立健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領導擔任組長,強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隊伍建設。完善中小企業決策保障工作機制,定期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第三方評估,并向社會公布結果。
2008年7月,發改委“三定”方案中的司局設置和職能調整,發改委產業司、中小企業司、工業司大部分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經濟運行局一半也劃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這四個司局名稱在發改委內部機構設置中撤銷。這些司剩下職能和編制大都歸到新成立的“經濟調節司”內。
2009年12月,各地不再單獨設立中小企業局。如四川省組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掛中小企業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經濟委員會、信息產業廳和省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鄉鎮企業局(中小企業局)。
現在強調要成立領導小組。